《麗水市物業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陳榮高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麗水市物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條例》)、《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
鐵嶺市人民政府令
第 6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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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業經2007年6月25日鐵嶺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
市 長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鐵嶺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保障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業主、物業管理企...
吉府辦發〔2007〕14號
井岡山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吉安市物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第十二次市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吉安市物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吉安市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城市居住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新建住宅區必須實行物業管理。配套設施比較齊全的原有住宅區,應當實行物業管理。配套設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區,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組織綜合整治,提高配套水平,逐步創造條件,實行物業管理。
鼓勵機關、企事...
嘉政發〔2007〕59號
關于印發嘉興市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南湖區、秀洲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已經六屆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嘉興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嘉興市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
(2007年5月30日包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07年8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
2007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物業的管理、使用、服務...
建設部令第33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的管理,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的整體管理水平,為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環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本辦法所稱新建住宅小區,是指達到一定規模,基礎設施配套比較齊全的新建住宅小區(含居住小區、住宅組團,以下簡稱住宅小區)。
本辦法所稱住宅小區管理(以下簡稱小區管理)...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京國土房管物[2002]973號
各區縣國土房管局、各物業管理企業、各物業管理委員會:
為創造我市居住小區安全、舒適、 方便、文明的居住環境,保障居住小區停車管理單位和機動車停放人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居住小區機動車停放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物業管理企業可自行為業主提供停車管理服務,也可委托專業停車管理單位提供停車管理服務。
凡提供停車管理服務的單位,均應...
1997年8月29日建設部建房字第219號文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市政管委),直轄市房地局,計劃單列市建委:
隨著房屋商品化的不斷推進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購買商品房和公有住房的居民越來越多,房屋售后物業管理也越來越重要。但是,目前相當數量的房屋缺乏必要的售后服務和管理;一些管理單位與業主及使用人之間責權利不明確;部分業主和使用人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破壞房屋結構,不能正確使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