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省城多個開放式小區采訪時發現,不少居民認為自己占用樓前公共綠地是天經地義的事,他們對綠地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對此,法律專業人士表示,開放式小區居民對公共綠地沒有所有權,決不能想占就占。
12日,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不少居民都認為他們對小區公共綠地擁有所有權。郎茂山小區的一位陳女士說:“綠地就是我們在用,我們既然能用,綠地的所有權肯定是我們自己的了。我們占了又不是白占,會想辦法好好利...
住建部印發《物業承接查驗辦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交房前15天物業查驗共用部位 昨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物業承接查驗辦法》的通知表示,建設單位應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此前商品房的交房過程中,絕大多數業主只對自己購...
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關于印發《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的通知中物協[2004]1號
各物業管理企業:
為了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督促物業管理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引導業主正確評判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樹立等價有償的消費觀念,促進物業管理規范發展,根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會同建設部印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我會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作...
關于小區綠化爭議問題
關于小區綠化的問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目前,有些小區的綠地被部分業主用柵欄圈了起來且在綠化帶里種菜,柵欄旁邊種植各種藤蔓作物。小區業主的這種行為是否適當,小區業主是否有權利把公共綠地占為己有。下面,就詳細講解下小區綠化爭議問題,希望各位能從中學習到相關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說園林綠化被稱做“城市之肺”,那么小區綠化就是“居民家園的自然”,居民小區應當是城市...
關于小區綠化糾紛的問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如果綠地面積“缺斤少兩”,綠色植被被“蠶食”……小區綠化“縮水”。那么,這是你應該忍受的,還是開發商侵犯了你的權利呢,下面,小區物權律師就詳細講解下綠化糾紛問題,希望各位能從中學習到相關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綠化環境是居住空間質量的重要標志,它不僅有著凈化空氣、豐富景觀的作用,同時也是居民...
國家建設部今年10月正式向全國推廣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標準格式文本中,對“前期物業管理”作了這樣的定義: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這說明“前期物業管理”,有別于一般意義的物業管理。
一般意義上的物業管理,是從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后開始,而“前期物業管理”僅存在于業主...
關于小區綠地糾紛問題
關于小區綠地的問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如果開發商在小區綠地上擅自修筑建筑物,那么,這是你的不幸,還是他們違反了物權法的規定呢,下面,小區物權律師就詳細講解下小區綠地被侵占問題,希望各位能從中學習到相關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物權法》第七十三條: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
隨著居民私家車擁有量的逐年上升,住宅小區車位少,業主汽車停放難已成為一個呼聲強烈的熱點問題,并由此造成停車難成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的一個難點問題,這一問題在常熟這樣的二線城市也概莫能外。 “停車難”亂象 通過對常熟市近幾年開發建設的22個新建住宅小區車位建設情況進行調查,22個住宅小區共有業主和住戶17915戶,現有汽車13006輛...
楚女士:我于今年與某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有條約定:我所購底層商品房窗前的綠地屬于我專有使用。請問律師,這一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江蘇英特東華律師事務所張同林律師:該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楚女士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將該窗前綠地的專有使用權一起登記。
開發商已經與楚女士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位于底層商品房窗前的綠地,由買受人專有使用。開發商應當依約履行義務,其...
持續經營是財務核算前提的四個重要基本假設之一,物業服務企業如何經營,才能做可持續發展的“百年老店”?作為企業的決策者,怎樣規避經營風險?這些都應該擺在物業企業的首位。筆者集歷年的行業創優考評、法規修訂、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經歷,以及多年的物業服務和財務管理實踐,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對如何樹立行業風險意識,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規避經營風險、增強生存能力以及可持續發展談幾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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