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套設施的界定
關于配套設施,《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配置指標》)將其分為三級,共6類52項:建設項目級配套設施、社區級配套設施和街區級配套設施。其中,建設項目指按立項文件確定的規模小于1000戶的住宅類項目。社區居住人口規劃規模一般為1000~3000戶。每個街區規模約2~3平方公里。
根據《配置指標》,建設項目的必備配套設施共4類18項,社區級配套設施共5類12項,街區級配套設施...
1、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1)一般情況下,單個業主無權以物業服務不到位為由,拒交物業費。
認為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可以向業委會反應情況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并要求業主委員會加強對物業服務的監督,要求物業企業限期整改。
下面情況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應該加強內部管理。
①樓道衛生打掃不徹底。樓道衛生是物業的服務范圍,物業應加強管理。
②小區綠化不及時,綠地內...
1、小區周邊配套
小區周邊配套通常指的是學校、交通、醫院、藥店、菜場、超市、郵電局、派出所、商場、銀行、餐飲娛樂休閑等設備設施的配套情況。這些配套的完善程度以及配套設施的質量,直接影響業主的生活質量和舒適度,也是決定住宅檔次和品位的重要因素。考察小區周邊配套,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主要考察重點配套
教育、醫療、交通和購物,這些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必不可少的項目,需要重點考察。...
電梯出了故障,業主很不方便。 市民投訴 江北區石馬河街道南橋寺社區維豐南橋小區李先生反映: 我是小區15棟18-2業主,2005年接房以來,電梯時常出現故障,物管一直拖著不徹底維修。現在超過保修期限,物管卻提出動用大修基金維修電梯,并稱業主表決有81戶贊成。我們對這個表決結果表示懷疑,通過走訪發現有78家反對動用大修基金...
具體來講,房企開發項目配套設施包括:居委會用房、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商店、文體場館、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訊、健身設施或用房、環境衛生用房、自行車棚、公共廁所、其他服務設施等等公共配套設施費。房企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以后,房地產項目銷售,特別是公共配套設施的處置,其增值稅納稅申報是重點和難點問題。房企納稅人需把握公共配套設施增...
1、物業公司有代收快件的義務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物業公司的主要 責任范圍是公共服務,收取快件屬個人事務,從法律上講,物業是沒有代收義務的。但是,物業是社區的“管家”,替業主收快件又是很多人共同的需求,無償的代收服務也在情理之中。如果盲目拒絕代收,則違背了“公序民俗”。
所以代收快件之前,建議物業應得到收件人授權。一旦快件出現破損,除非收件人能證明代收人在這...
案情簡介
2001年3月,業主乙就購買甲房地產開發公司的A小區2號樓203室房屋與甲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乙于同年6月30日辦理了房屋入住手續,并于12月14日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證。2003年6月18日,甲公司就A小區內的鍋爐、配電室、水源井、水泵房等公共配套設施與丙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無償轉讓協議,將上述設施無償轉讓給丙公司。乙得知此事后,認為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的無償轉讓協議違反法律...
1、物業公司的安全工作指的是什么?
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公司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報告給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并協助做好相關救助工作。
物業管理公司雇請保安人員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其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業主...
1、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包含哪些?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2、物業共用設備的產權應歸全體業主共有
第一、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
陷阱之一:以租代售限超過20年
部分開發商很“精”,在簽車位合同的時候會申明車位不能買賣,不簽買賣合同,只與業主簽租賃合同,并且在租賃期限上超過了20年的時候。隱瞞不懂法的消費者,心想我簽訂有租賃合同,管它的呢!
專家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消費者租賃車位(庫)(就是所謂的銷售使用權),最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