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交納養老金,為自己的未來做準備,但要給自己房屋交納“養老金”,卻被很多市民忽視。當小區房屋公共部分、道路等出現質量問題,只要業主委員會或相關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就可以申請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進行修理(以下簡稱“維修資金”)。“住房養老金”如何交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記者昨天對此進行了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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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物業管理條例
如何避免物...
認為每月每平方米6.5元的物業管理費過高,別墅業主秦先生將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訴至法庭,要求判令業主大會撤銷這一“錯誤”的收費決定。日前,閔行區法院以別墅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高于公寓應屬合理等為由,一審判決駁回秦先生的訴訟請求。
秦先生自認處于弱勢
業主秦先生訴稱,業主大會的決定嚴重侵害了別墅業主的合法權益。他認為,一是業主大會的決定沒有與居住在別墅的業主進行過任何形式的溝...
案件背景
1996年1月,華美公司開發建設了苜蓿園大街一號地塊,1998年將此項目命名為“明湖山莊”公開銷售,1999年底至2000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其中包括作為配套設施的社區服務中心會所一幢,會所包括物業管理用房、配電間、水泵房、健身房、超市、餐飲休閑中心、小區地下停車場等。2001年,華美公司持相關材料對明湖山莊01幢(即會所所在地址)申請產權登記,南京市房產局在當年10月12日向該公司頒發了產權...
昨天下午,物業專家,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袁前嶺律師做客本報熱線,就物業管理糾紛、業委會成立注意事項等問題,為市民提供法律和相關政策的解答。在一個小時的專家熱線時間內,數十位市民撥打熱線,問題主要集中在物業收費、服務不滿意等問題。此前,據市建委物業管理處處長劉某剛表示,目前的物業糾紛多數屬于開發商遺留問題,而物業服務質量不高、收費標準不明和服務標準不能及時公布等,是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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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幾年海南基本設施的不斷完善,海南適宜的氣候也迎來眾多客商、游人紛紛前來購房置產,海南樓市的價格也是步步高升,伴隨著地產業的高速發展,來自物業管理者與住房者的“空置房”物業管理費繳納問題也日益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為了控制“空置房”,由海南省《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于今年1月1日的正式實施,關于空置房要全額交付物業費的規定,也再次引起了市民新一輪的爭論。 1月2日,在記者的走...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案情:
2003 年8月洪某入住本市自購房,該小區物業公司在實行物業管理的過程中,先后制訂并公布了《交房入住須知》、《小區管理規定》、《保安崗位責任制》、《關于加強車輛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規章制度。2004 年1月,物業公司向小區住戶收物業管理費,洪某未繳。2004 年2月20日,洪某的摩托車停放于小區內未加防盜鎖,結果被盜。2月25日,洪某向物業公司繳納了物業管理費后即提出賠償要求,但遭物業公司拒絕,洪某訴至法院...
起因:小區內商鋪突然要改成旅館 居民強令商鋪改建停工 近日,記者接到南京雨花臺區小區居民投訴說,位于南大門的一處商業用房可能被產權人也是前管家長興物業公司出租給他人開小旅館,引起了他們的強烈反感。公安、消防、環保、工商等職能部門在采訪中表示,他們已接到居民反映,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絕不發證,另一方面也會認真考慮居民意見,必要時可召開聽證會。 小區內開旅館遭居民強烈抵...
合肥市擬定的居民小區停車收費新標準,適度提高了地上車位的收費,降低地下車位收費。居民小區道路劃線停車是否合理,業主停車收費是否合法,新標準能否破解小區停車難?記者近日為此進行了走訪。
業主:劃線停車收費不合法
家住南國新村的趙女士反映,在她居住的窗戶下是條道路,現在已劃上白線作為停車收費,“汽車的噪音非常影響生活。 ”趙女士說,小區的公共道路應當屬于業主才是。
記者來...
10月30日晚,朝陽區57名欠交物業費、未履行判決的業主被法院強制執行,其中16人被司法拘留。事隔整1月,強制執行中被拘留的欠費業主受到了怎樣的影響?業主與物業的關系是否發生變化? 據《新京報》報道, 至今日,朝陽法院強制執行物業費正好一個月。據新京報于25日至29日對朝陽區被強制執行小區百名業主進行的問卷調查表明:超七成業主認為強制執行不會促使他們交納物業費,而其后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也沒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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