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建設部、衛生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以下簡稱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
自《物權法》施行以來,涉及物業管理方面的糾紛不斷。今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權法》兩部司法解釋,讓《物權法》更易操作。大連房地產經濟學學會副會長賈廣葆昨天予以深度解讀,以便讀者在實際生活中應對物業管理的“疑難雜癥”。亮點1
寫入合同的“露臺”歸業主專有
[司法解釋]
“建筑區劃內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以及車位、攤位等特定空間,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的專有部分:1.具有構造上的獨...
問:建設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活動中承擔什么責任? 答: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建設單位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條例第二十二條、條例第二十三條)。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
物業糾紛案件大量增長五類物業服務糾紛突出 2010年06月23日1343來源:燕趙都市報近年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日顯突出,物業糾紛案件大量增長,主要矛盾焦點就是物業費、采暖費問題。針對這一現象,6月22日,橋東區法院把轄區內的各物業公司召集在一起,召開了一個座談會,最后大家認為,只要物業公司恪守誠信,切身為業主的利益考慮,提高協調和溝通能力,欠費的情況會也來越少。 案例? 五類物業服務糾...
老舊小區將建長效管理機制 啟動新物管模式
因物管公司拒收老舊小區,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采用業主、居委會共同管理的長效機制 目前北京老舊居住區私搭亂建現象嚴重。 近日,在“老舊居住小區整治工作安排”市長專題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表示,今年本市將對272個直管公房小區進行整治,北京部分老舊居住小區現存問題將得以解決,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北京市政府提出的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才是根治老舊...
物業管理公約是房屋產權所有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共同簽署并承諾共同遵守的行為守則。管理公約是對業主和管理公司的權利義務的限定,也是簽約者在特定環境下要遵守的行為規范。
管理公約的主要內容:
1.所管物業范圍;
2.業主名稱,物業位置;
3.管理者提供服務的種類;
4.各種收費的標準,繳費的時間;
5.業主應遵守哪些具體規則;
6.公共設施和地區的使用;
7.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8.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9.違反公約的懲...
問:按照規定,物業管理費自交房之日次月算起,請問交房之日如何認定?以實際交房之日,還是以通知交房之日?小區已交房,但業主事后發現開發商在未符合合同交房的條件下向業主交房,是否可以認為交房并不是實際交房之日,待開發商滿足交房條件之日才是真正的交房之日?
答:物業管理服務費是為業主提供公共區域的管理與服務所需的費用,按照物價局的有關規定,交房付費的日期是以銷售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或開發商通知...
物業小區發生刑事案件,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在深圳和上海發生的兩起命案經過中央電視臺、上海電視臺、新華社等媒體廣泛報導,引起了物業管理行業、業主、住戶和法律界的強烈反響。
先說有名的深圳筆架山莊命案。1998年3月,二罪犯潛入筆架山莊,在山莊的空置房屋內潛伏4日,掌握了某業主的出入規律,第4天深夜某業主回家時,罪犯在家門前將其搶劫殺害。二年后,刑事案件偵破、審理完畢,二罪犯均被執行死刑...
眾所周知,物業管理的產品就是服務,物業管理的本質也是作為房地產的一種延伸服務行為。那么,暮然回首,二十五年的風風雨雨,可以說也是風華正茂的青春年華的時期。而對于物業管理的本質定義,業內依舊無法獲得一個終一的理解。
物業管理的服務概念談了二十來年,到底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服務還是管理,陳之平先生復出后在中國物業管理高峰論壇上拋出了物業管理的本質是“管理”而非“服務”的理念,再次的引人注目。而在前不久,由陳...
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