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居住權糾紛殺害養母被判死緩 去年4月27日,因居住權糾紛,茅興國持刀殺害養母。日前,市二中院對這起發生在石門二路的血案做出一審判決,兇手茅興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調查,茅興國的兒子曾因為石門二路的房子的居住權
因居住權糾紛殺害養母被判死緩
去年4月27日,因居住權糾紛,茅興國持刀殺害養母。日前,市二中院對這起發生在石門二路的血案做出一審判決,兇手茅興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調查,茅興國的兒子曾因為石門二路的房子的居住權問題與養母發生矛盾。為此,養母曾向法院起訴。法院確認茅興國的兒子、兒媳沒有該房屋的居住權。
后來,茅興國聽說兒子前妻打算向養母買下這間房子,茅興國震怒之下,心生歹意,欲殺害養母和兒子前妻。
去年4月27日上午10時半左右,茅興國帶著一把不銹鋼單刃刀和一根棉繩來到石門二路養母家。一見到養母,茅興國就朝著養母的胸腹部猛刺了數刀,之后茅興國又用棉繩勒住了養母的脖子,最終導致養母窒息。
當天下午2時許,兒子前妻來看望茅興國的養母。守候多時的茅興國當場拿刀刺向兒子前妻的腹部,并追著她砍。幸好現場其他人及時阻止了茅興國進一步行兇。隨后,茅興國主動交出了兇器,并承認殺人,到居委會接受處理。
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