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家有一間房子,現已經協商好怎么分配,請懂法律朋友幫我寫一下分家協議樣本,超級感謝!
房子一間還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只有房契,房契上是我爸爸的名字,房子按5 份來分,我分得2 份(已婚),我哥哥分得2 份(已婚),我爸媽分得1 份。家庭債務以前已經分配過了。我想寫協議的時候能寫上金額,我拿出2 份的錢給我哥哥買房子,并拿出一份的錢給我爸媽買房子。房子由我得到。另爸媽過世后的房子,以后將怎么分配?另贍養父母需要注明?我還需要另寫房契嗎?
答:( 一) 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于分割范疇的。
( 二) 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盡可能有利于生產,有利于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系到家庭成員今后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
分家折產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一) 立約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 二)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 四) 分割后的財產
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證人姓名;
( 六) 立約人、證人簽名蓋章;
( 七) 立約
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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