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繼承的概念以及繼承權關系發生的條件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2、哪些房產不能繼承?
不能依法繼承的房產包括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屋、違章搭建的房屋、超過最長保護時效的房產、權利人生前已經贈與且去世前未撤銷的房產。
3、哪些人享有房產的繼承權
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房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房產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第二順位均不能繼承,同意順位的繼承人至今原則上平均繼承。
4、房產繼承的方式包括哪些?
房產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的種類可以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
5、房產繼承的途徑包括哪些?
房產繼承可以公證繼承也可以訴訟繼承。公證繼承需要所有資料齊全、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并交納不高于被繼承房屋份額市場價的1%的公證費。如果不滿足上述情況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繼承,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
6、繼承的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房產繼承可以登記為按份共有也可以進行析產,房產析產的房屋歸屬應該結合被繼承人在房產中的份額大小、他處住房情況、房屋實際居住情況、履行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相應價值的補償款。
7、辦理繼承過戶需要繳納多少費用?
按照規定,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即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后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此外,辦理繼承權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8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舉例說明:面積50平方米的房產,經過專業的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格為20萬元,需繳納評估費為(20萬元×0.35%)700元,辦理繼承的話,繼承人需要繳納的公證費為(20萬元×2%)4000元,合同印花稅為150元,加上8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各項稅費加起來共4235元,加上評估費總共是49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