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我們小區看一看,我敢說,全小區,就數我家屋前屋后最漂亮!業主王先生坐在被告席上,頗為自得地夸耀自己的杰作。王先生是南京高淳縣淳溪鎮某小區11幢1單元201室的業主,2010年12月上旬,他將自家屋前屋后的外墻涂成了紅色。整個小區的外立面都是土黃色,王先生家成
你到我們小區看一看,我敢說,全小區,就數我家屋前屋后最漂亮! 業主王先生坐在被告席上,頗為自得地夸耀自己的 杰作 。王先生是南京高淳縣淳溪鎮某小區11幢1單元201室的業主,2010年12月上旬,他將自家屋前屋后的外墻涂成了紅色。整個小區的外立面都是土黃色,王先生家成了 黃中一點紅 ,十分突兀。物業公司跟他交涉無果后,告到了法院。
近日,高淳法院作出判決:房屋外立面系共有部分,應歸全體業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無權改變房屋外立面顏色,因此,限令其將外墻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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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土黃色外墻打了個紅色補丁
今年5月12日,南京高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物業公司的代理人范律師一副頭疼的模樣,他豎起四根手指,苦笑著對記者說: 這是我第四次在法庭上跟他(指王先生)見面,外墻的案子開了兩次庭,之前他告開發商,我是開發商代理人,也開了兩次庭。
范律師稱,小區物業是開發商的前期物業,王先生之所以跟物業為難,是因為之前的事情,對開發商心懷不滿。
據介紹,王先生于2010年7月與江蘇越商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合同,購買了該公司開發的201室商品房。但是簽約后不久,因對房屋構造不滿,王先生將開發商告到了高淳縣法院。訴訟期間,他干了一件令全小區業主目瞪口呆的事:將屋前屋后的外墻涂成紅色,并將屋前小花園統一安裝的起裝飾作用的鐵柵欄拆除。
屢次交涉無果物業告到了法院
小區數十幢住宅樓都是土黃色的外立面,王先生這么一鬧騰,就像給他家那幢樓的 外衣 補了個紅色的大補丁,突兀極了。
物業工作人員看到后,立即找王先生交涉,王先生卻振振有詞:房子是我的,外墻涂什么顏色是我的事,你們管不著!物業公司則認為小區外立面和屋前小花園屬于共有部分,王先生無權隨意更改。屢次交涉無果后,物業公司無奈訴到了法院。
現在開庭
庭審中,物業公司跟業主王先生圍繞 是否有權改變外墻顏色 , 改變外墻顏色是否侵犯其他業主利益 展開激辯。王先生雖然給開發商和物業公司 挑刺 時滔滔不絕,但是迫于壓力還是恢復了一部分墻面顏色。
是否有權改變外墻顏色?
物業:外墻屬共有部分,不得隨意改變
物業公司遞交了2010年12月上旬拍攝的照片作為證據,照片顯示,王先生將屋后的絕大部分墻面,屋前的小部分墻面涂成了紅色,并將屋前小花園統一安裝的鐵柵欄截短十多厘米。
物業公司認為,建筑物有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分,商品房內部屬于業主的專有部分,專有部分怎樣使用,全憑業主做主,但是共有部分的所有權及管理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個別業主只能使用,不得占有,也不得改變其結構和用途。本案中,王先生雖然是201室的業主,但201室的外立面和屋前小花園屬于共有部分,他無權隨心所欲地加以改變。
范律師稱,這些內容在《商品房銷售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中都有明確規定,王先生既然在合約上簽了字,就應當遵守,因此,要求法院判決王先生將外墻和柵欄恢復原狀。
業主:買下房子就有改變外墻顏色的權利
201室業主王先生卻有自己的一套理論,他認為,自己既然買下了房子,就有權按照喜好改變外墻的顏色。 況且我只涂刷了凹進來的那部分墻面,也就是陽臺的墻面,陽臺是我花錢買的面積,我把它涂成紅色怎么了? 庭審中,王先生情緒頗激動。
照片顯示,201室的絕大部分外墻都被涂成紅色,王先生卻說,他只涂了陽臺部分,這是怎么回事?范律師解釋說,訴訟期間,王先生迫于壓力,已經將墻面恢復了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