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指業主獲得產權而未入住的、業主辦理了入住手續未裝修使用的、已裝修使用后又無人入住的以及開發商尚未出售出租的房屋、車位及會所,開發商銷售的尾房、被法院罰沒、羈押的部分房屋、開發商用于抵債的債權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疇之內。
產生房屋空置的原因
未售出的房屋空置
空置房源主要是商品房的尾盤、長期無法變現的空置房產或“債權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盤為主。
已售出的房屋空置
居民住宅空置:投資或給子女購房,常年是“鐵將軍把門”的長期空置;
暑期或假期去外地旅游避暑、走親訪友等短期空置;長期積壓在公司或個人手中的多套房屋的長期空置;因暫未租出等導致房屋短期空置。
寫字樓房屋空置:入伙后因工作關系長期在外地,經常無人使用的長或短期空置;投資或給子女購房的長期空置;購房后因未確定經營方向而無人入住的短期空置。
商場商鋪空置:鋪位前租戶撤出,后續租戶未入住或業主調整經營品種未到位致使鋪位短期空置;商場長年經營狀況不良,影響租金收入或鋪位所處地段不佳,難以出租形成長期空置。
如何看待空置房屋物業費的繳納
開發建設單位
開發商自管的小區里,或者與物業服務公司有“父子”關系的開發商,空置房不交物業費的現象并不罕見。開發商不交物業費的理由是房子沒有使用,用于房子日常管理服務的物業費用自然不能像其他小業主一樣繳納。因此,在小區入住后,開發商一般會與物業服務公司討價還價。交費的開發商則有的按首年100%,次年70%,第三年按50%等比例交費。
從業主角度來看,繳納物業費說法不一
1.全部減免
小區業主張女士提出,自己家已搬出小區近兩年,在這近兩年的時間里,她及家人根本沒有使用及享受到小區的公用設施以及物業服務,連生活垃圾都不能產生,理所應當的完全可以不用交這近兩年空置的物業費。
2.認可繳納公共部位的物業費
商廈業主劉女士在多個樓層購買了共六間房屋,都是以租賃形式經營,當房屋出現空置時,她只認可繳納公共部位的物業費,對物業費中包括的自用部位的制冷、供暖費用因未使用則認為應當扣除。
3.按入住人數收費
寫字樓王先生說:“自己公司工作人員共4人,房屋建筑面積與同層另一家公司面積相同,但那個公司工作人員達11人,每月物業費繳納金額相同,但那家公司公共用電用水顯然要多,這也就算了,畢竟我們使用就應交物業費,但在我公司組織全員到外地學習一個余月時間里,房屋空置也要和使用一樣對待來收費,我認為很不合理。我們兩家公司都在一個樓層,這一個多月來,電梯、洗手間我們根本沒用,即便是交費,也應該按入住人數交,有人使用就應該交費,這是不容置疑的,但沒使用還交費,真是太不合理了。”
4.對半付費
商場業主李先生在外地有生意,由于業務繁忙,導致本市的商場鋪位因無人經營空置三個余月,對空置期間繳納物業費有自己的看法:“我沒使用商場的一度電一滴水,連租金都收不到,讓我交費可以,可我只交一半,終究物業秩序維護人員每日巡邏保衛著商場的安全,我對此也放心,因為鋪位里還有一些貨架及柜臺,公共設備設施也在維護保養著,我不會分文不交,各擔負一半吧!”
以上是不同交費方從不同角度,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看待繳納空置物業費,盡管說法不一,但“沒有入住,就沒有正常享受物業服務,從而認為房屋空置時全額繳納物業費顯失公平。”幾乎是絕大部分交費方的一致觀點。
從情理角度上講如何收取物業費
一般來講,物業費基本上是公共區域服務的收費,如設備設施的維保、秩序維護、保潔、綠化等,是為整個社區樓宇服務的,盡管沒有入住使用,物業服務公司已經開始提供相應的服務,業主的房產也享受到了因這些服務帶來的保值和增值,另外,物業管理服務是針對整個物業項目的,提供的服務是公共的無法分割的,單個或局部的房屋空置并不代表物業管理與服務的成本會降低,所以,無論是否入住或是空置,原則上物業管理與服務已經產生了。作為開發商也好,或是沒有入住的業主也好,同是空置房屋的業主,應該盡同等的義務。
針對寫字樓或商場的物業費來說,公共區域服務的收費外,通常還包括:
1.公共部位及自用部位的供暖費用
此項費用是代收代繳的費用,有的城市熱力公司對寫字樓或商場整層空置的會免收供暖費,但對于局部空置的則全額收費。如果業主不交費,物業服務公司則承擔全部損失。
2.公共部位及自用部位的制冷費用
此項費用雖非代收代繳費用,但若僅有個別業主不使用,對制冷能源供應也不會受到影響,此項費用不收,也必將使物業服務公司承擔損失。
3.公用部位電費
包括公用部位的照明、電梯、空調供暖及制冷等所產生的電費。少數房間空置時并不代表此項管理與服務的成本會降低,為此,空置期此項費用也不能免除。
4.公用部位(洗手間、拖布池)用水費用
房間空置會直接導致公用部位(洗手間、拖布池)用水量的減少,可根據收費標準,通常是按每月每建筑面積收取,來扣除此項費用。
5.公共環境的秩序維護、衛生的清掃、綠化盆栽的費用
個別業主的不入駐,公共環境雖會減少點生活垃圾及腳印,但對管理與服務的投入則無變化。如果寫字樓有的空置房間業主作為倉庫,屋內存有物品,則與房間空無一物的監管力度相比就要大些。
面對空置的情況比較多樣,需要考慮的因素也有很多,為此,很多物業服務公司在收取物業費上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或征集全體業主意見。還有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是按照同一標準收取,而是針對不同的空置實際情況來分類對待。
物業服務企業收取物業費要有據可依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并沒有明確物業出售后,業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該怎么收。有的省市規定,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長期(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駐后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服務標準的70%至90%交納空置物業費,具體比例由當地價格、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已交付給業主的,物業費用自物業交付業主次月開始計收。車輛管理費卻要全額繳納,對未入駐或未使用連續超一個月以上的物業、車位,業主應事前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申請,并經確認后按規定標準的70%繳納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或車位水電、衛生等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