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臺規定,明確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的間距。根據規定,七層以下居民建筑間距至少9米,八層以上居住建筑間距至少24米。同時,對非居住建筑間距也有標準。明確建筑間距是城市規劃的重要內容,更是保障市民采光權”的重要舉措,值得肯定。
城市發展不能以犧牲市民的正當權益為代價。近年來,我市的建筑密度和高度不斷擴大,由于缺乏統一的間距標準,由此引發的采光權”糾紛不斷增加,許多市民深受建筑過密之苦,采光、通風、日照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居住舒適度大打折扣。這些都是囿于城市整體規劃的滯后,所以確定間距標準可謂必然舉措。
建筑物之間的距離,要綜合分析通風、光照等因素確定,不同的城市可能有著不同的規范。我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科學制定間距標準,這可以從源頭保護市民采光權”。與此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對采光侵權賠償標準進行細化規定,讓企業或個人自覺地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