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房產贈與辦理需要提交哪些證件?房產贈與辦理的手續是怎樣的?需要繳納的稅費又有哪些?詳細內容請看本文介紹:
一、當事人需提交證件有: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房屋所有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
3、經公證的贈與合同;
4、房屋評估報告;
5、房地測繪證明;
6、權利申請人身份證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需繳納稅費標準是:
(1)稅、費以評估價格為計征基數。
(2)1997年10月1日(以贈與公證材料確定的日期為準)前受贈房屋的,按6%計征契稅;自1997年10月1日起受贈房屋的,按3%計征契稅。
(3)贈與房屋為住宅的,按6元/平方米計征交易手續費,由雙方各承擔50%;贈與房屋為非住宅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交易手續費,由雙方各承擔50%。
(4)贈與房屋為住宅的,由受贈人按80元/套交納產權登汜費;贈與房屋為非住宅的,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由受贈方交納。
(5)該類房屋贈與不包括已購公房贈與。
個人贈與: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6%或3%5元80元/套或80--800元/宗5元
免征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單位贈與: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6%或3%5元80元/套或80--800元/宗5元5.5%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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