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四姐妹一起來到建設街道老娘舅馮某某的工作室,希望老娘舅出出主意,幫忙處理一件麻煩的家務事。
房產繼承出問題
原來,李家共有一男四女5個子女,均是嘉興本地人。母親早逝,父母有一套位于嘉興市中心的房屋,一直在父親的名下,由父親居住和使用,5個子女共同承擔父親的贍養事宜。
今年4月,父親過世了,為了公平起見,父親去世前特地寫了一份遺囑,由5個子女平均分割父母留下來的遺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市區一套小面積的房產。
原本分得清清楚楚,父母也沒有偏心,5個子女對此沒有異議,但在實際處理的時候碰到了難題。大家認為,父親去世前并沒有進行房屋的過戶登記,只憑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并不能順利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5個子女中最小的一個也已經61歲了,最大的姐姐已經70歲,家里還有需要照顧第三代,根本沒有體力和精力來處理這件事情。
年紀最輕的小弟去相關部門咨詢,被告知要想房屋過戶或者買賣并不那么容易,需要準備一大堆的證明材料,還要進行公證,費時、費力、費錢不說,由誰來跑這件事、由誰來墊付費用,都是難題。
老娘舅指點迷津
老娘舅了解當事人的情況后,首先糾正了他們的認識誤區,進行了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宣傳:在房屋過戶登記中,除了通過房屋管理部門進行過戶登記以外,法院出具的文書也是具有過戶登記效力的。如果通過人民調解使得5位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并出具調解文書,符合人民法院確認的條件,再申請法院確認,憑借法院的確認文書也是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
過戶問題解決了,那么誰來處理房屋過戶及分配事宜呢?做這件事不僅沒有便宜可占,而且需要付出更多,甚至還要先墊付一部分的資金。大家都低下了頭,老娘舅隨即提出,是否可以對墊付和承擔此項任務的人適當多分配一些。大家經過考慮之后,大姐主動提出,由她來處理此事,5個子女還是根據老爸的意思平均分配遺產,作為大姐,她愿意多付出一些精力。
但是房屋即使過戶,轉到任何一個子女的名下,還是無法平均分配。于是,老娘舅提出建議,是否由其中一位當事人買下,根據市場估價,將房屋價款補償給其余的4位當事人;或者將房屋通過市場賣掉,所得到的房屋價款由5位當事人平均分配。大家一致同意了后一種方法。
最終,經過老娘舅的調解,5位當事人達成了一致,由大姐進行房屋過戶和買賣,房屋賣出后得到的價款由5位當事人平均分配。(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老娘舅感言
這起糾紛通過引導當事人到法院確認來進行房屋過戶,主要是考慮到5位當事人均為老年人,且經濟上都不是十分寬裕。作為老娘舅,應該多為老年人提供幫助,盡力想辦法、出點子。此外,在這起糾紛中,兄弟姐妹較多,大姐肯讓步和付出是調解成功的關鍵。在兄弟姐妹較多的家庭糾紛中,老大的姿態對于糾紛的化解通常可以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