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母親立下一份代書遺囑,其名下的房產明確了繼承人,然而涉及的房產卻面臨了拆遷。近日,福州的林女士咨詢,如今母親去世,遺囑房已置換成兩套拆遷安置房,那么這份遺囑是否依然有效?需要和其他子女平均分配嗎?
調查:房產繼承問題易引發糾紛
據林女士介紹,父親很早就不在了,母親生前在律師見證,立下代書遺囑,明確其所有的一間平房由她繼承。這份遺囑蓋有母親的指印和私章,且有代書人律師私章及所在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見證。
不過兩年前,母親名下房屋遇動遷,林女士及其子女一起被安置了兩套產權房。次年母親去世后不久,拆遷方將兩套安置房交付給林女士,并辦理入住手續。
林女士說,如今她的妹妹與其因母親的安置房權屬和繼承問題發生爭議。妹妹認為,老母親的遺囑無遺囑人不符合代書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而且老母親立遺囑時已年事已高,而遺囑內容顯然不是她的原話,難以確定遺囑是否屬老母的真實意思表示。其次,遺囑所指向的房屋在老母生前被拆遷,現遺囑指向的標的物已滅失,這份代書遺囑應認定為無效。因此,因拆遷獲得的兩套安置房中老母的產權份額應按法定繼承。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隨著福州大規模的舊城改造、城市建設,部分老舊城區面臨拆遷,而隨著房產不斷升值,加上家里孩子多,如果不安排好,很容易因為房產繼承問題誘發家庭矛盾。因此如今越來越多人有意識地提前安排房產的遺囑。那么,房子遇到拆遷,原先的遺囑效果是否會發生變化,也是不少拆遷戶們關系的一大問題。
律師:原遺囑屬合法有效
對此,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盧鋒奇律師認為,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林女士提供的老母代書遺囑,雖其母親不識字,但有代書人、見證律師見證簽名,以蓋指印和私章方式確認自己意思表示符合常理。據此,這份代書遺囑通常屬于合法有效。
同時,雖然遺囑所涉房屋因動遷在其母親生前確已不存在,但是其母親獲得的安置房份額顯然是其原有房屋價值的轉換,故林女士可以按遺囑全部繼承這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