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小產權房款沒收
買小產權房,非但得不到房子,還要被政府沒收房款。買小產權房,什么時候開始像買“白粉”那樣,錢款要被沒收了?這個規定太雷人了。 小產權房沒收的首發來自廣州市,針對廣州市個別區域又重現推銷“小產權房”現象,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制訂和發布規定,如違規買賣“小產權房”被查實,購房款將被沒收。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發的《關于不要購買“小產權房”的公告》指出:“小產權房”買賣一經查實,購買者買“小產權房”的房款會作為非法所得款項被沒收。
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并且這樣的做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產權房買賣的問題,就像禁毒一樣,要徹底解決小產權房的買賣問題,就應該從房產商和置業公司入手,從根本上杜絕小產權房的房源,對于查到的交易,應該多賣方實施重罰,當然對于買房也可以進行適當的教育,但是絕對不是沒收房款和房子。不能總是拿弱勢群體開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