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量房
房屋所有權證、單位的出具具有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個人的出具買賣雙方身份證、轉讓合同。
1.涉外、繼承、贈與、委托需提供公證書
2.司法強制轉讓還需要提供判決書、裁定書、司法協助通知書
3.企業轉制(小型企業出售)需提供由市工商局與市產權交易中心共同監制的產權交易憑證
4.拍賣的需提供拍賣委托書、成交確認單、拍賣發票及《沈陽日報》拍賣公告
5.全民所有所提供上級同意書、集體所有制提供職代會決議、有限公司提供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
二、商品房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商品房買賣合同
3.商品房專用發票
4.進住通知單
5.街牌號審批表
6.受讓方身份證
10個工作日(包含產權發證部門7個工作日)
一、存量房 1.收件 2. 審核、勘驗 3. 下達交易批復(轉發證中心) 二、商品房 1.收件 2.審查要件是否齊備有效 3.下達交易批復
一、存量房(非住宅按成交價的1%收取;住宅按6元/平方米收取)二、商品房(非住宅按成交價的0.5%收取,住宅按3元/平方米收取)
房地產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