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福州嚴女士:我最近看中一套房子,并和房產證上的署名人簽訂了合同,但他老婆不同意賣房,并提出無效訴訟,請問我當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答:目前房地產交易中心包括買賣合同都不要求產權人的配偶簽署,雖然產權人的妻子有可能擁有部分產權(未體現在房產證上),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愿,一般會認定為有效合同。
電梯故障,我們需自掏腰包?
福州李女士:小區電梯出現故障保修年限已過,物管說要讓業主自己籌費用修理,但是業主都認為既然交納了維修基金就該用維修基金進行維修,請問讓我們自掏腰合理嗎?
答:如果電梯損壞確實影響到日常生活出行,需要包修理,可經該棟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可以通過動用維修基金,不用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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