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物價部門獲悉,我市關于房產部門涉企收費的項目進一步精簡和明確,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因繼承、遺贈、婚姻關系共有發生的住房(包括非住房)等8類條件下,房產轉讓免收住房交易手續費。
物價部門指出,住房交易手續費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對于全市除工業項目以外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轉讓,征收住房交易手續費。在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上,在國家和省沒有出臺新政策之前,我市住房交易手續費(包括非住房)收費標準仍按照老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如下:新建商品住房:2.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4元/平方米;新建商品非住房:成交價的0.3%;存量非住房:成交價0.8%。
同時,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微企業和因繼承、遺贈、婚姻關系共有發生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轉讓免收住房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