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人在即將結婚之前都會準備好新房,但是我們都知道購置一套新房并且購買家具、電器及裝修是一筆昂貴的花費,對于年輕人來說,通常沒有那么多的積蓄,所以在中國的國情是大部分新人在結婚之前買房時雙方或者一方的父母都會慷慨解囊,拿出平生的積蓄,動輒就會出資幾十萬,結婚對大家來說都是喜事,但問題是父母將其一生積蓄所有給予子女買房,一旦子女的婚姻關系發生裂變,父母的出資就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父母為子女結婚所給付的購房出資(除借款關系外,就是說不存在借款關系的情況下),因給付的時間點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一、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予雙方的除外;
二、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的除外。
通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當父母為自己子女出資時,如果擔心自己的財產權益將來有風險,建議最好由子女向父母出具借條,借款人應當是子女夫妻雙方,這樣才能夠萬無一失。不少老人流著眼淚告訴律師,為子女掏錢買房已經拿出了他們一生的錢,甚至包括養老金,沒想到現在財產全都損失了,這說明我們需要有充分的風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