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網友非常關注的房產稅問題,市地稅局副局長孫輝業做客民生在線時透露,如父母將其名下房屋贈與子女,按照稅法規定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應按規定繳納3%的契稅。
父母房屋贈與子女名下 繳納3%契稅
對于網友提出的房產稅問題,孫輝業解答,房產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其中自用房產按照房產原值的70%計征,稅率為1.2%(從價征收),出租房產按照租金收入的12%計征(從租征收)。
對于網友提出的想將父母名下房產贈與過戶到自己名下,如何增稅的問題,孫輝業解釋,將父母將其名下房產贈與給本人,按照稅法規定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應按規定繳納3%的契稅。
住宅房屋月租5千元以下 征收稅率4%
網友問個人出租房屋應當怎樣交稅?孫輝業解答,個人出租房屋分以下幾種情況繳納稅款:房產證標明房產屬性為住宅。月租金5000元(不含 50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4%;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綜合征收率5.68%。 房產證標明房產屬性為商業用房。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12%;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綜合征收率18.7%。產證標明房產屬性為商住兩用。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4%;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綜合征收率5.68%。
孫輝業還透露,自2005年6月27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對同一納稅人購買一套用于自己家庭長期居住的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購買兩套以上普通住房的,應從第二套起全額征收契稅。普通住宅標準,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標準執行。
出售自有住房年內重新購房 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另外,孫輝業還透露,對于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自2010年10月1日起,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對于從從房產證所有人上退出再買房者,孫輝也說,把自己的名字自房地產共有權人中退出,需要繳納契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有網友問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房產需要繳納什么稅,孫輝業解答,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房產,應繳納以下稅款: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
不同行業減免個人所得稅錢數不同
根據我市地稅系統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規定,工業、商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月營業(銷售)額17500元以下;餐飲業、茶樓、咖啡廳月營業額14000元以下;服務業(除餐飲業、茶樓、咖啡廳)、文化體育業月營業額11666.67元以下;娛樂業月營業額8750元以下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定期定額個體戶按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網友提出的福利費,孫輝業答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福利費免納個人所得稅。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出售個人房屋所得稅滿5年將享免稅優惠
孫輝業還透露,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對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雙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是否‘滿5年’只是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之一,還得是家庭唯一住宅,才能享受免稅優惠。”(記者 朱穎)
網友提問:
網友: 孫局長:您好!我單位有一特殊情況想向您咨詢一下。如果租賃合同約定車輛的保險(放心保)費、車船稅和年檢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收到名稱為出租方的票據,能否作為稅前扣除的憑據?
孫輝業這位網友,您好。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如雙方租賃合同約定在車輛租賃費之外,承租方還承擔因車輛而產生的保險費、車船稅、年檢費,可以憑相關發票、稅票原件及租賃合同等充分適當的證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網友: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如何扣除計算個得稅?
孫輝業:這位網友,你好!對于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部分,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于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部分,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超過繳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