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表哥要結婚了,讓我叔叔給他準備婚房。我叔叔想以表哥的名字按揭一套房屋,首付款和按揭款都由我叔叔支付,房子給表哥和未來的表嫂居住。但我叔叔目前還不打算直接將房子贈送給他們。為了避免他們誤解,我叔叔該怎么做呢?
律師回復:
父母對孩子進行的贈送行為,如果在孩子婚前贈送又沒有明示,則屬于孩子所有;如果在孩子婚后贈送又沒有明示,則屬于孩子夫婦的夫妻共同財產。你叔叔如果目前不打算將房產贈送給你表哥,在這種情況下,你叔叔應該和你表哥簽訂協議,對這套房屋產權的歸屬、房款支付方式進行明確約定,并依法進行公證,這樣可以避免將來發生產權糾紛。
滬律網小編進行補充: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愿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并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后,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后,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于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