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親屬贈與房屋要交稅費如下:
贈與人需要繳納:
交易費:2元/平;
受贈人需要繳納:
契稅:評估價×4%(親屬之間過戶,提供親屬證明后,記稅值減免一半,稅率不變)
(注:記稅值減免一半是什么意思?例如房子評估價100萬,記稅值減免一半就是50萬,受贈方契稅就可以按照評估價一半來計算,但是4%的稅率不變);
個稅:20%(親屬間贈與,免個稅);
交易費:2元/平;
土地出讓金:評估價×1%(劃撥土地征收,出讓土地不征收)。
二、案例分析
A想將自己80平的房子贈與B ,假設房子最終計稅價格100萬(出讓土地)
若兩人是親屬關系:
A需要交160元交易費;B需要交:契稅2萬+交易費160元=20160元
若兩人是非親屬關系:
A需要交160元交易費;
B需交:契稅4萬+交易費160元+個稅20萬=24016元
三、親屬贈與稅費繳納流程
1.贈與雙方須去派出所開親屬關系證明;
2.準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以家庭為單位)原件,到大連市地稅局申報稅費、交稅;
3.去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叫號等待辦理產權證,3個工作日后領取產權證。
PS:房屋贈與法律特征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愿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并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后,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后,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于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