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房屋拆遷評估模式的界定
在我國,各地區根據國務院相關條例的精神,結合地區實際,對城市房屋拆遷中的房地產評估方法做出了不同的規定。
按照評估方法側重原則不同,現階段的房屋拆遷評估可以主要劃分為兩種模式:一是與市場接軌對被拆遷房屋按照市場比較法來確定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即市場比較拆遷評估模式;二是由政府制定拆遷評估指導價,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狀況,來確定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即政府指導拆遷評估模式。
市場比較拆遷評估模式,主要由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建設部《房地產估價規范》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在評估價值基礎上,為了保障被拆遷人中的部分弱勢群體的利益,政府給以_定的補貼。這種方法是使政府行為和市場評估行為分開,按照各自職能運作。采用這種方法的有上海、天津、重慶等地。
政府指導拆遷評估模式,主要參照市場評估辦法,結合政府對被拆遷人中的部分弱勢群體的保障政策,對市場評估辦法進行具體規定,以提高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也就是說政府的保障政策通過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來實現。采用這種方法的有北京、浙江等地。
二、不同拆遷評估模式的具體運用
(一)市場比較拆遷評估模式——以天津市為例
目前主要采用市場比較拆遷評估模式進行拆遷評估的有上海、天津、重慶等地,下面以天津市為例,來看﹁下如何具體確定拆遷補償金額。
1.首先確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
計算公式為:
V1=KtKfKmVoA (a)
式中:V1一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Vo——評估基準價;A—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Kt——房屋成新程度修正系數;K0一樓層修正系數:Km——朝向修正系數。
公式(a)適用于成片房屋拆遷,由評估機構選取典型樣本進行評估,其估價結果作為該類房地產的評估基準價(Vo),再根據同類房地產個體的差異進行成新程度、樓層、朝向的修正,得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評估價格(V1)。區位、用途因素已在評估基準價中考慮。裝修、設施因素在評估基準價中按一般水平進行評估,被拆遷房屋個體的裝修差異一般情況不再予以考慮。
2.房屋拆遷補償金額的確定
V=mV1+V2 (b)
式中:V——房屋拆遷補償金額;m—非市場因素修正系數;V2——其他補償及獎勵費。
公式(b)中m值為樓房l~1.9,平房1—2;V2包括搬家補助費(300元)、搬遷獎勵費(300-500元)、電話遷移費(200元)、一戶一表遷移費(240元)、有線電視遷移費(100元)等。
(二)政府指導拆遷評估模式——以北京市為例
1.房屋重置成新價格的確定
首先入戶調查登記《房屋條件登記表》,然后結合婦匕京市房屋重置成新價評估技術標準》中的數據,編制出計算表,計算出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并填制房屋估價表。
計算公式為:
房屋及附屬物重置成新價={[屋面分數+屋架分數+頂棚分數+地面分數+(墻身分數十門窗分數)×柱高差率]×標準間數×成新折余率十裝修分數×成新折余率+設備分數×成新折余率+附屬物分數×成新折余率}×分值+附屬物據實估價。
2.房屋拆遷補償金額的確定
房屋拆遷補償金額=(基準地價×K+基準房價)×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基準地價,是指在一定時間和一定區域內,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樓面地價平均水平:基準房價,是指一定時間和一定區域內,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建設綜合成本價和被拆遷房屋平均重置成新價的差額。住宅房屋拆遷的基準地價、基準房價和土地級別范圍,由政府主管部門制定并定期公布。
K為容積率修正系數,按照《房屋拆遷容積率修正系數表》確定。
三、從模式比較看存在問題
1.市場原則與非市場原則問題
從兩大模式比較來看,最大的區別是是否以市場原則為評估指導原則。例如,在天津市的例子中,房屋拆遷補償金額主要由V1—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來決定,而其核心Vo—評估基準價,由評估機構選取典型樣本進行評估,主要考慮市場原則。而在北京市的例子中,房屋拆遷補償金額的一部分由房屋自身重置成新價格構成,一部分由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構成,而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門制定。很明顯,非市場原則將越來越不適合我國日益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
2.基準價確定問題
上述方法需要用到評估基準價、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并且這些將構成房屋拆遷補償金額的核心。因此,這些基準價準確與否,最終關系到房屋拆遷補償金額準確與否。而從目前操作來看,首先,政府部門很難及時準確地制定基準地價和基準房價,例如北京市的基準地價從1993年首次發布基準地價,直到2002年才修訂了一次。其次,即使是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基準價的測算,也是先由政府來認定估價機構,后由該機構來測算,再由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來確認其測算結果,實際上還擺脫不了政府的干預,還不是完全的市場行為,不能準確反映市場房屋價格變化。
3.區位地價問題
上述兩種方法都很明顯的偏重“房屋”拆遷補償,而我們深究房屋拆遷的實質,其實是該房屋所處區域的區位條件發生了變化,上述房屋的土地用途已經不適用于目前該區域的區位條件,即根據目前該區域的區位條件,應該采用另外一種用途,才能達到該土地的最有效使用,因此才對現狀房屋進行拆遷。從這個角度看,拆遷價值的確定,應該主要考慮拆遷區位土地價值問題。
4.其它修正系數、參數問題
目前拆遷評估中都需要用到大量修正系數、參數,例如天津的房屋成新程度修正、樓層修正、朝向修正、非市場因素修正,北京的容積率修正等,也包括在基準價中對區類、檔次等參數的確定。首先存在的問題是這些系數、參數多大準確度上反映不同類別間的差異?例如我們看到有些差異是幾何成倍遞增的、有些差異是按等差變化的,實際中是否如此有規律?另一個問題是這些系數、參數大多數本身還存在一個范圍,還需要評估人員“藝術地”選擇。而當這一范圍相當大的時候,這種選擇就會變得相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