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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區房地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建設部、人事部《關于進行2002年全國房地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住房[2002]26號)文件精神,日前,市人事局、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出了2002年度北京地區房地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房地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第八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評估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 年;(三)取得房地產評估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四)取得房地產評估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五)取得房地產評估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10月12日9時至11時30分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14時至16時30分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10月13日9時至11時30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14時至16時30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考試報名時間:6月3日至7日考試報名地點:北京市房地產職工大學(朝陽區勁松南路華威北里18號樓)。聯系電話:67799808聯系人:盧汝麗、員衛
考試報名的同時,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宣教信息中心和市房地產職工大學共同組織考前輔導的報名和教材征訂工作。
四、具體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人員從2002年5月27日開始到考試報名地點領取或從北京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站下載《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表》要求使用A4紙打印,考試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申報表》,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并蓋章。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中心或當地街道的,需經人才服務中心人事部門或當地街道人事部門審核并蓋章;本人戶口組織關系不在本市的,而受聘于北京地區單位工作的,由受聘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并蓋章。考試報名人員須在《申報表》規定位置貼兩張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同時,要在右上角照片加蓋騎縫章。
考試報名人員持填寫好的《申報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駕駛執照、護照)、畢業證書原件以及從事房地產估價相關專業工作證明和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的經歷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到考試報名地點辦理報名手續。(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應同時出具通過國家統一組織考試取得的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初級資格證書或助理級資格證書原件。)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西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2]14號)文件精神,從2002年起,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以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二)考試報名條件中所指學歷是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時間為2002年年底。
(三)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考試成績及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領取資格證書事宜,在北京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站和省訊服務臺(16898100或1605100)上公布。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