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進行房產評估時會有一個房產評估報告出來,該房產評估報告詳細記錄著對某房屋各方面的評估記錄,但是,有時候,房產評估報告里面也會存在一些錯誤,具體的錯誤有哪些?請看本文介紹:
房產評估報告容易出現的錯誤有:
1、報告書漏項(如:缺少估價時點、法人代表簽字、估價原則、評估依據、報告有效期、缺附件等)、
2、報告書用語不規范:如將估價時點寫成估價時間,“坐落”寫成“座落”等。或者用抒情語言。
3、估價時點設定不正確。如:拆遷評估應當設定在拆遷許可證頒布之日,而不是實地查勘之日。對原估價結論有異議的評估,時點應為原報告書時點。期房價值時點是現在。
4、報告有效期除說明一年外,還要說明從何時計算,或者有效的時間段。
5、估價對象分析時描述不全(應從區位、權益、實物狀況3方面說明)
⑴缺少房地產權益狀況描述(如:沒說明土地使用權性質、土地取得時間、已使用年限,剩余年限。房屋所有權情況等);
⑵土地實物描述不全面(如:沒說明坐落、地形、地勢、四至環境、土地開發利用狀況);
⑶建筑物實物描述不全面(沒說明分棟建筑面積、規劃條件等);
⑷區位狀況描述不具體,如:位于一棟建筑物中的某一套待估房地產區位狀況中未說明樓層朝向。
⑸租賃情況交待不清(如:沒說明租金標準、租賃期限)。
6、選用的估價方法不妥(應根據估價對象類型、估價方法適用的對象、收集到的資料來確定。如:有收益的應當優先選用收益法,比較實例多的應優先用比較法,抵押的優先成本法,拆遷的用市場法,在建工程用假設開發法等)。
7、未說明每種估價方法的定義、步驟。
8、如果是特殊房地產,要說明是否經過了報批,是否可以做抵押物。
9、保險評估不能將土地價值記入。
10、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抵押要扣除出讓金。
11、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抵押價值要扣除拖欠工程款。
12、再次抵押的房地產抵押價值要扣除已擔保債權。
13、投資價值評估,則很多地方與普通市場價值評估不一樣。
14、拆遷評估對估價對象用途與面積的認定要符合有關拆遷評估規定。
15、未說明估價結果確定的理由(各種方法得出的結果差別不大時可用簡單算術平均。否則,用加權平均,且權數不宜大于0.7小于0.3。特殊處理要說明原因)。
16、拆遷評估的結論應當是完整權利狀況下的價值,不應當再扣除抵押、租賃、查封等影響。
17、法院委托的司法評估的估價結論應當是完整權利狀況下的價值,不應當再扣除抵押、租賃、查封等影響。
18、單純的地價評估要分別表示出單位地價、總地價、樓面地價3種價格。
19、對司法委托拍賣評估的,一般只給出市場價值。不給拍賣底價,拍賣底價由法院參考評估結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