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簽約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其保修期限如下: 1、住宅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和外墻防滲漏,為5年; 3、門、窗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簽約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其保修期限如下:
1、住宅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和外墻防滲漏,為5年;
3、門、窗安裝密閉,不出現翹裂,為2年;
4、墻面、頂棚抹灰層不脫落,為2年;
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