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良井人生哥生前有一套房子,由5子女中的二子阿強居住。生哥過世后,其他二子想在該房旁建兩棟房子,被阿強拒絕。2009年,阿強被母親、兄弟、妹妹告上法庭,敗訴后卻拒絕執行法院判決。近日,惠陽法院法官再次邀請阿強一家人調解。最終,阿強的兄弟、妹妹放棄賠償款,阿強只需支付母親3萬元。阿強同意把被拆房屋后面的祖屋分給其他兩兄弟。
因建房起糾紛
生哥是惠陽良井人,與妻子阿娣共同養育了5名子女,即長子阿送、長女阿香、二子阿強、三子阿良以及二女阿燕。上世紀80年代初,阿娣與生哥取得位于本村的288平方米土地,蓋起占地140平方米的兩層樓房,建筑面積共350平方米。
不過,早在生哥建房前,他和妻子及其他4名子女在1970年代就已隨逃港潮移民到香港,只有次子阿強一人留在村里。大哥阿送說,他和父親多次想讓阿強移民香港,但二弟堅持留在家鄉。于是,父親的房子一直由阿強居住。阿強結婚后,逢年過節及節假日,從香港回來探親的親人與阿強團聚。“以前大家感情很好,一家人相互幫助支持,村里人也很羨慕。”阿送說。
2004年12月,父親因病去世,于是,母親阿娣多次召集5名子女協商如何繼承房屋遺產的事宜,但阿強要求暫時先不要分割房產,理由是分割后沒地方住,而且,家人以后從香港回來后,一家人還有地方住。
阿送說,當時考慮到阿強家庭條件比較困難,于是,家人同意房子一直由阿強居住至今。
2009 年7月,阿送與三弟阿良要求在父親留下的房子旁空地上建兩棟房子。“那里有一塊地,是村集體的,我當時花了2萬多元用圍墻圈起來1000多平方米。地不是二弟的,但他拒絕讓我們建房。”阿送說,他們當初并不想分割房子,只想重新建房。另外,由于他們已更改為香港戶籍,無法報批建房,需由阿強配合幫忙,但阿強拒絕了。
官司打了五年
為說服阿強配合大哥、三弟建房,阿娣找阿強理論,卻被兒子趕了出來。
2009 年底,被激怒的大哥阿送率先發難,他召集母親、其他三名弟妹一起起訴二弟,其間長女阿香主動放棄遺產繼承權未參與起訴。而主要訴求是父親留下的房產該由母親、其他子女共同繼承分割。惠陽法院主審法官稱,2010年10月法院開庭審理,因屬于家庭糾紛,法院主張當庭調解,但雙方意見分歧大,無法調解。
2011年春節后,阿強將房屋拆除,其行為再次激怒了家人,阿送等人要求對350平方米的房屋以3000元/平方米的價格折款后進行繼承,家人多次討論后,最后降至1000元/平方米。
不過,由于房屋被拆后法院無法對房屋估價,只能參照良井鎮相關征地補償標準折算,折算價格是590元/平方米,折款為17.7萬多元。
2012年底,惠陽法院判決作為第一繼承人的阿娣繼承8.8萬多元,其他余款由4兄弟姐妹平均分割。因阿強拆除了房屋,折款由他支付。
阿強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惠州中院,2012年底,惠州中院經審理后基本上維持了一審原判,只是財產分割的數額方面有調整,阿娣應獲5.3萬元繼承款,阿送等人分別得到8800多元。
因阿強不服判決,惠陽法院一直無法執結此案。“因涉及到親情和法律的平衡,我們商量后還是決定讓雙方坐下來談,相互妥協。”惠陽法院執行局法官如是說。
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今年6月30日上午,在惠陽法院執行局辦公室,阿娣、阿送以及阿強夫婦再次坐在一起。已經79歲的阿娣坐在兩個兒子中間,兄弟倆隔著母親再次爭吵起來。母親不停地打斷他們說“不要吵,好好說”,時而擦拭著眼角的淚水。兄弟倆說到動情處也潸然淚下。
阿送說,“我和親弟弟打官司,并不是為了錢,也不是為了房子,因為我們打官司花的錢比他賠給我們的錢多得多。我就是為了一個‘理’字,他怎么這么不講理?而且,他不能這么對待母親。”
經過法官們的協調,阿送說,“我們不要再建房了,只需要在父親留下房屋后面的四間每間20平方米的祖屋,我們對它們很有感情,希望給我和三弟。”對此,阿強說,他可以不要祖屋,但折算的房屋款他不能按照法院判決給家人。經過協商,阿娣獲得的5.3萬元降至3萬元,其他兄弟姐妹則放棄8800多元的繼承款。
在協議上簽字后,一家人都沒有笑容,也沒有握手。未來他們會怎么生活?對此,阿強說,“我的家門永遠為家人敞開著,他們從香港回來,還可以住那里。”可是,親情還會像以前一樣嗎?對于這一問題,阿強吸著煙,沉默不語。
阿送則感嘆,“本是一家人,卻打了五年的官司,大家都精疲力盡,我們也成了村里人的笑話。雖然我們還是兄弟,但一只玻璃杯打破了,黏上去還是原來的樣子嗎?”
本是一家人,卻打了五年的官司,大家都精疲力盡,我們也成了村里人的笑話。雖然我們還是兄弟,但一只玻璃杯打破了,黏上去還是原來的樣子嗎? ——— 大兒子阿送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