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孩子多,擔(dān)心自己去世后孩子們會為了家產(chǎn)鬧矛盾,老劉臨走前立了遺囑,決定將唯一的房產(chǎn)留給經(jīng)濟條件不是很好的三兒子劉敏,并叮囑三兒子料理自己的后事。誰知,老人剛剛?cè)ナ啦痪茫瑤讉€孩子又因為殯葬費“打了起來”,并以此為由阻止劉敏將房產(chǎn)過戶,為此還鬧到了法庭上。近日,市南法院一審判決,尊重老人遺囑,房產(chǎn)由劉敏繼承。
老劉生前和第一任妻子共育有子女八名,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大兒子也相繼去世,老劉后來又再婚了,但是他和第二任妻子并沒有子女。2001年年末老人去世,只留下一套房產(chǎn),按照老劉的遺囑這套房子留給了三兒子劉敏。“因為孩子們多,老人生前就擔(dān)心他們會因為爭房產(chǎn)鬧矛盾,所以提前立了遺囑。可能也是因為老人生前老三在身邊照顧的時間比較長,再加上就這個孩子經(jīng)濟條件能差點兒,所以老人將房子留給了他。”
據(jù)一位知情人士介紹,老人寫好遺囑之后還專門去公證處做了公正。誰知道,老人去世后,劉敏想要將房產(chǎn)過戶卻遇到了困難。“按照遺囑房子就是老三的,但是在別的兄弟姐妹的阻攔下,他的過戶手續(xù)一直沒有辦好。”
為了盡快繼承房產(chǎn),2014年年初,劉敏將幾位兄弟姐妹以及自己的侄子(老人已經(jīng)去世的大兒子的孩子)告上了法庭。庭審現(xiàn)場,除了老人的孫子和另外兩名孩子同意老三繼承之外,其余子女都開出了不同的條件。其中三個女兒都表示,她們同意劉敏繼承老人房產(chǎn),但是她們要求分割老人的殯葬費,劉敏必須給她們每人五萬元,而老人的另外一位兒子要求的是三萬元。
“房子是給他了,但是殯葬費也不是他一個人的,必須分一部分給我們。” 老人的一個子女說道。近日,市南法院一審判決,老人生前所立遺囑合理合法,房產(chǎn)由劉敏繼承。記者 郭冰(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