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家有套一室廳的房子,想賣掉換新的。現在遇到一下問題,房子是父親當年分的,后來買斷,應該算是產權房吧。后來父親去世了,現在留下我和媽媽想把房子賣了,爸爸那邊還有一個奶奶,3個兄弟姐妹,是不是其中涉及到遺產問題了?是不是一定要奶奶那邊放棄遺產,才可以呢?
律師回復:
1、假定這套房子是你父親的產權,那么你奶奶有繼承權,他的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
2、想賣房子,要先搞定遺產繼承的問題,如果你奶奶放棄繼承,或者將所繼承的份額贈送給你或你的媽媽,繼承問題可以搞定。
3、賣房子之前一定要辦理過戶,將房子過戶到你或者你媽媽的名下,然后才能賣掉。
法律人士進行補充:
涉及遺產問題,該房屋已經屬于所有權房屋,一半屬于你父親的遺產,由你的奶奶及你的母親與你共同繼承,你奶奶有六分之一份額。放棄繼承需你的奶奶同意。目前沒有你奶奶同意不能出賣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