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張某千方百計隱匿房產,企圖逃避履行,但是被執行法官斗智斗勇識破假結婚的伎倆,追回和強制拍賣其轉移的房產,并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委會代表的見證下,強制將房屋騰退交給買受人。11月20日,北京市門頭溝區法院妥善處理了一起申請人魏某等三十七人與被執行人張某的民間借貸糾紛。該案涉及三十余人,涉案金額達到160余萬。
本案中,被執行人張某因資金周轉困難于2008年6月向魏某等三十七人借款共計160余萬,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到期還款,借款利率為20%。然而,直至被執行人被訴至法院,始終未向申請人支付本金及利息。在訴訟中,被執行人承認借款事實,并且表示同意償還本金,請求減少利息。后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張某分期償還本金,申請人放棄利息。然而,就在張某表示要積極籌款償還貸款的同時,他卻將自己名下的朝陽區一棟房產轉移到周某名下,并聲稱自己與周某為夫妻關系。
面對被執行人企圖瞞天過海逃避執行的伎倆,門頭溝法院的執行法官不辭勞苦,多方調查、反復奔波,憑借以往豐富的辦案經驗和對當事人心理的準確把握,終于使張某假稱夫妻轉房產的計謀不攻自破。針對張某拿出的和周某的結婚證書,執行法官來到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記出處,向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據其鑒別此結婚證系偽造。
此外,執行法官又輾轉找到周某,經過與周某一番長談,周某承認自己并非張某的妻子,只是朋友關系,房子也不是自己的,這件事完全是張某一手操辦的,房子貸的款也是張某一個人都拿走的。而且,周某自己并未結過婚。事情至此,執行法官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張某面對確鑿的事實,再也不敢狡辯了,他只得承認,周某確非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妻子在老家,還有兩個孩子,自己之所以偽造結婚證,就是想轉移房產。
根據已掌握的事實證據和當事人的談話記錄,執行法官果斷出查封、拍賣周某名下實系張某所有的房產,以清償拖欠的債務。至此,張某一系列試圖逃避執行,逃脫法律義務的行為最終還是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