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房產開發商擅自變賣查封房產被罰1萬元 中國法院網訊近日,安徽省涇縣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拖欠工程款糾紛案中,對擅自變賣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產的被執行人張某、翟某分別予以1萬元罰款的處罰。 張某、翟某從事房地產開發,因拖欠工程款35萬余元而被告上法庭。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經當事人申請,法院對張某、翟某所開發房的四間新建房屋進行了查封,并辦理了相關的查封手續。案件判決后,張某、翟某沒有主動履行義務。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前往查封的房產處查看情況,發現被查封的四間房屋中,有二間房屋已有人正在裝潢施工。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怎么會有人在里面裝修呢?經詢問,執行法官方知是張某、翟某擅自將該二間被查封的房屋予以出售,購房者向法官出示了其購買該二間房屋的付款憑證,他還告訴法官準備用這二間房屋開辦旅社。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后,執行法官當即嚴肅地告訴購房者,其所購賣的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依據法律規定,房屋在被查封期間是不得交易的,其買賣房屋的行為無效。執行法官要求購房者立即停止施工,再協商處理。 隨后,執行法官找到張某、翟某,對二被執行人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明確指出他們這種行為的嚴重性和違法性。在執行法官的批評教育下,二被執行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表示立即與購房人說明情況,協商處理好相關事宜。鑒于張某、翟某的行為,執行法官決定對其二人各予以1萬元的處罰。 詳細問題請咨詢房產糾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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