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王先生通過中介公司購買原房主郭先生名下的房產,房屋尚未交付前,王先生與開發商辦理了所有更名手續,交納中介費、更名費及房款總計23萬余元。然而讓王先生沒想到是,房屋交付使用的時間比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晚了115天,為此,王先生按照協議約定向開發商索要違約金時,卻履遭拒絕,百般刁難,消費者無奈向消費者協會求助。
開發商表示,房屋出售給原房主時價格非常優惠,當時原房主郭先生已口頭約定今后不再...
小產證延遲辦理引糾紛
虹口區天寶路上的潤*公寓小區居民入住8年,第一家物業公司在堅持兩年后“黯然離去”,第二家“臨危受命”,但在過去6年間,173戶居民中僅1戶繳納物業費。原來,入住后,業主遲遲未拿到小產證,而拒繳物業費成為他們“遷怒”的唯一方式。據了解,業委會和物業公司之間并未簽訂服務合同,物業一直苦苦支撐,已墊付公共電費、電梯和泵房維修等費用約100萬元,物業...
(一)出賣人延期交房糾紛的處理 1.出賣人的交付房屋義務 ?。?)“交付”是指對房屋的轉移占有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對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原則上,交房僅僅意味著對房屋的移轉占有。...
交鑰匙是否等于交房 交鑰匙是否等于交房?目前法律界存在多種意見。有觀點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開發商交了鑰匙,房屋已由消費者占有,可視為交付。消費者要追究開發商的逾期交付責任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對房屋的轉移占有,應該是對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占有...
趙先生:我去年年底在南三環外購買的房產,應該今年三月交房。但由于開發商拖欠施工款,施工單位將房產封存,導致至今無法交房。 房地產市場這半年一直冷清,周邊房價下降不少,這種情況下,我們很多業主想要退房,是否可以以開發商延遲交房為由退房?
答:除了不可抗力外,只要是開發商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購房者交付使用房屋時,均要承擔延遲交樓的違約責任,并承擔全部訴訟費及其他費用。開發商延遲交樓,指...
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現二套房契稅由誰交? --------------------------------------------------------------------------------2010-08-02 10:11:04 來源:膠東在線 膠東在線消息 8月2日,本地網民通過“網上問法”提問:我是牟平區的,我于2007年11月17日在煙臺致盛置業有限公司給兒子購買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房款也是在這個日子簽訂并交齊,公司交房時間是2008年5月30日。按理說房產證早該給辦理...
去年,市民劉先生買了一套預售商品房,約定今年5月10日交房,但開發商并沒有按期將房子交付給他。前兩天,開發商終于通知劉先生去辦理交房手續。由于劉先生擔心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責任,所以不敢貿然接收房子。另外,在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責任前,劉先生能否拒絕接收房屋呢? 這位劉先生擔心開發商逾期交房,自己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是沒有必要的。 理由如下: ?。ㄒ唬┙邮辗?..
房地產公司延期辦理產權證是否構成違約
[要點提示]
房屋預售合同糾紛常常涉及到所有權屬登記義務的實際履行問題,辦案中一方面必須正確理解合同約定內容,另一方面應當全面掌握一時性債權與繼續性債權的運用規則,以便準確判斷當事人是否存在違約及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案情]
原告(被上訴人):張某霞
被告(上訴人):湖北大*置業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3日,原告張某霞與被告大*置業公司...
商品房延期交付的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因開發商的過錯,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地產的,轉讓人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的,從合同約定;未約定的,為延期交付房地產期間的指導租金。造成受讓人損失的,轉讓人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市民劉先生買了一套預售商品房,約定交房日期,但開發商并沒有按期將房子交付給他。前兩天,開發商終于通知劉先生去辦理交房手續。由于劉先生擔心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責任,所以不敢貿然接收房子。另外,在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責任前,劉先生能否拒絕接收房屋呢?
這位劉先生擔心開發商逾期交房,自己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是沒有必要的。
理由如下:
(一)接收房屋與追究開發商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