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已經入住一年時間,業主任先生總覺得有股悶氣一直無法消解,這來自入住時物業收取的一項電梯運料費。在物業看來這是一個維護業主利益的義舉,避免電梯受損和高額吊裝運費。但任先生和周圍的鄰居卻認為這是強迫性“亂收費”。從這一糾紛推演而來的是,目前業主對小
盡管已經入住一年時間,業主任先生總覺得有股悶氣一直無法消解,這來自入住時物業收取的一項電梯運料費。在物業看來這是一個維護業主利益的義舉,避免電梯受損和高額吊裝運費。但任先生和周圍的鄰居卻認為這是強迫性“亂收費”。從這一糾紛推演而來的是,目前業主對小區多種收費項目的不解和不滿。
投訴:不交費停供水電?
“物業太霸道了,如果不交這筆錢就切斷水電供應。 ”業主任先生家住甘井子區華龍南園,雖然已經入住一年時間,他始終對物業收取電梯運料費感到不解。
這筆400元錢電梯運料費只收取一次,主要針對小區高層住戶。業主裝修時使用電梯搬運裝修材料,需要繳納。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可以看到這個項目。
華龍南園小區物業是三和住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統管華龍南園、樂活源、親親美景三個小區,近2600戶居民。在樂活源業主論壇中,記者看到質疑此項費用的帖子。有業主提出,物業沒有出示物價部門授予的收費許可證,因此電梯運料費屬于亂收費。
帖子中,業主表示物業稱不繳納費用將不予提供水電供應。“這不是強制收費嗎?”業主王先生說,陸續入住的業主只得同意合同才能正常入住。在樂活源業主論壇中,對這一收費項目的質疑很多,并且向有關部門進行過投訴。
昨日,記者電話采訪了大連市物價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項費用不在物價局指定收費許可中,應由物業與業主協商處理,物業強制收費沒有得到物價局的許可。
物業:此舉是為業主省錢
“我們這么做是為了維護業主們的利益。 ”昨日,三和住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常經理向記者解釋為何收取運料費,他表示這是吸取了目前頻繁發生的吊裝糾紛的教訓而采取的一種變通方式,費用在300元至400元不等。
常經理稱,小區高層電梯都屬于客梯,原則上不允許拉運貨物,裝修材料容易損害電梯的外觀和使用壽命,在與電梯公司協商后,物業才得到電梯運料許可,“這筆錢最終要用在電梯的維保之中。 ”
同時,常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目前吊裝市場的價格,每層運費為0.4元,相比之下,400元運料費既能省去麻煩,又遠遠低于吊裝或人工搬運的費用。“我們無法做到令每位業主都滿意,只要大多數業主沒有反對就不錯了。 ”常經理說,類似的收費在市內各大小區都存在。“我們也沒有強制收費,只要業主在物業監督下,確實沒有使用電梯運料,這筆費用也可以不交。 ”常經理說,雖然收費項目寫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但也并非不能改變。
業主:協商變成“脅迫”
由于三個小區建立時間均在1年左右,小區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這一收費項目是否經過全體業主的通過,目前無從得知。記者在樂活源小區隨機采訪一位居民,他表示沒有接到物業類似的表述。“如果不同意物業合同的條款,拒絕簽字,不但領不到鑰匙,而且還沒有水電供應。”業主王先生說,物業直接將應協商的收費項目列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我們都是‘被脅迫’。 ”
業主們表示剛剛收到新房時,心情都很急迫,所以很少有人在意這400元的運料費,但是仔細算來,心里越來越不是滋味。“電梯是我們業主一起出錢買的,為什么不讓使用?再說電梯第一年是質保期,如果有問題免費維保。”任先生說,高層居民還需按月繳納電梯使用費,這筆錢本身就用于電梯正常維保,另收費用只是物業的一種托詞。“小區有幾千戶居民,就算一半業主繳費了,資金也能達到幾十萬元。這筆錢收上去了,用在哪里,物業應該出示賬目詳單。 ”業主李女士說。
說法:物業涉嫌重復收費
“電梯運料費涉嫌重復收費。”遼寧槐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甲明對小區內出現的這一問題表示質疑。“電梯屬于公共服務設施,業主有權在合理范圍內使用電梯。 ”劉甲明說,正常情況下,業主每月繳納的電梯使用費,應該包括有關裝修材料和家具等運輸造成電梯損耗的維保費用。
對于小區物業收費項目,劉甲明認為沒有法律授權即是禁止的。同時,此類寫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收費條款,業主擁有異議權,如認為收費項目不合理,可向工商部門等有關部門投訴。即使簽訂服務合同,也可通過司法手段,確認無效或申請撤銷。
分析:小區權利分配的博弈
近年來,本報關注了多個關于小區物業收費的質疑和投訴,其中包括電梯卡、進門卡、停車費以及壟斷經營等問題。物業與業主的矛盾,逐漸從維修基金、物業費等問題具化到細微的層面。
從單一收取物業費到多種經營方式,物業管理策略的調整使得原本被忽視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現在小區高層電梯里全是物業的廣告,這個廣告載體是業主共有的,應該由業主委員會負責收益,現在都被物業壟斷了。 ”一位業主認為,小區內很多隱性經營都被物業控制,業主缺少法律意識和經營常識,很難維權。
各種巧立名目的費用也令業主們極為不滿,“坐電梯必須辦卡,不然坐不成。進小區必須辦卡,不然進不去。 ”市民王先生說,這幾乎成了笑談,“我們自己掏錢買的房子和電梯,還不能隨便進出。 ”
對小區資源的壟斷使得雙方在博弈過程中,業主處于相對弱勢的一方,經常受到物業的“脅迫”。“誰是小區真正的主人”是一個業主們始終需要破解的難題。在運料費這個個案當中可以看到,隨著法律愈加明晰,物業與業主的種種糾紛,逐漸進入更為具體的階段,每一次博弈帶來的是更加透明和詳細的權利分配。(記者 王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