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是河南鄭州的,我想問一下鄭州物業費收費標準是多少?我是金色港灣啟航大廈的業主,此樓三樓以上為住宅房,這里的物業管理費每平米1.7元,另外還收電梯使用費,照明公攤,用水公攤,大概每月每平米0.38元.而且房內用水按每噸4.05分收取.他們這樣的收費有沒有標準?合不合理?
律師解答:按照鄭州市的規定,物業收費標準如下:普通住宅區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元/平方米•月),根據物業公司的資質,具體是:
一級:多層住宅0.38,高層住宅1.10;
二級:多層住宅0.32,高層住宅0.87;
三級:多層住宅0.26,高層住宅0.73;
四級:多層住宅0.20,高層住宅0.64;
五級:多層住宅0.15。
另外,多層、高層住宅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可以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20%。
不知道該物業屬于幾級物業,您可以參照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