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廣匯園住宅小區自2000年建成后,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率均達98%左右,保證了物業管理公司的正常運轉。
管理該小區的天津市匯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努力作好各項服務的同時,為方便業主繳費,采取了節假日收費員入戶收取,預約收交等多項便民措施。至于少數以各種理由拖欠管理費半年以上的業主,由業主委員會成員采取了進戶宣傳、征求意見、最后對十余戶欠費業主多次下達了催交通知書,并在小區黑板報上公開進行催繳的辦法,獲得已交費業主的支持。
至2002年初,該小區仍有8戶欠費業主堅決不交費,為此物業管理公司對其中五戶提起了民事起訴。在法院送達起訴書的次日,其中一戶業主來到物業管理公司交清了管理費,辦理了撤訴。
2002年1月30日,楊柳青鎮法庭對此案開庭審理,匯都物業管理公司代表和四戶業主分別在法庭上進行了陳述。四名業主分別拿出了照片、錄相帶,指出物業管理公司在保安、維修、衛生及對底層商業餐飲油煙污染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物業管理公司代表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服務確實存在不足和缺陷,希望業主提出意見,但也指出,經過努力小區是達標項目,已獲98%業主認可,且每月每平米0.3元的收費標準已使物業管理公司入不敷出,希望四位業主按照已簽訂的物業合同交費。經過一天激烈辯論,審判長表示不支持四業主以各種理由不交費,調解無效后進行了判決,判決四位業主全額交足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訴訟費每戶200元。
判決后,各業主已主動到物業管理公司辦理了交費事宜,物業管理公司也再次根據各業主的要求,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匯都物業管理公司之所以拿起法律武器,為的是防止業主不交費現象的蔓延。此舉也是對98%交費的業主一個合理的交待。法院公正、合理的判決為物業管理公司2002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作者單位系天津市匯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