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拖欠物業費等費用 新房主要代還
8月初,呂女士在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在購房合同中已寫明,前房主應交清正式過戶之日前的水、電、物業等費用。新房主剛拿到房產證準備裝修時,呂女士卻被物業告知,必須交清前房主拖欠的取暖費、物業費、電費等共計約1萬元后才能裝修。
呂女士稱,欠款是舊房主的事,物業怎么能因為收不回欠費就不讓她裝修。
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劉女士稱,物業所收取的這筆費用,全是針對房子而產生的。前房主的欠費,是因他的業主身份產生,現在他已不是業主,就和物業沒有關系了。因而費用在房子過戶后,自然向現在的業主收齲呂女士在決定購買房子前,應通知物業,并親自確認前房主已交清所欠費用。因此在購買二手房前,應注意收集前房主各項費用結清的發票等憑證,以免產生糾紛。
原房主拖欠物業費等費用 新房主要代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