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
繳納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但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注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2、不居住可以不交物業管理費嗎?
沒有長期居住,認為沒享受到物業服務而拒交物業費。實際上,是否長期居住或者是否親自居住都不能構成唯一的抗辯理由。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有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
物業管理的范圍包括很多,不居住不代表沒有享受其服務,不能以此為抗辯理由拒絕繳納管理費用。
3、業主無故拖欠物業費有何后果?
如果業主長時間不交物業費,物業會對沒有繳費業主進行起訴,起訴的結果就是補齊物業費。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物業本身沒有做到位,為了保護物業,免得其他小區效仿,法律也會傾向于物業這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