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撫州訊記者吳芳報道:“交納了一年的車位費,車子卻總被他人劃傷,找到物管,對方也拒絕擔責。”昨日,撫州市西湖綠洲天慶園住宅小區的業主范先生向本報投訴該小區的邦和物業管理公司。
“我們在監控錄像里根本也找不到破壞者,我們也不可能承擔這個責任,”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值班保安表示。
對此,江西民鑒律師事務所的毛群凡律師表示,業主在小區購買了車位的使用權,并將小車停在擁有使用權的車位上,小車出現遭人破壞、損壞的情況,小區物業須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找不到破壞者,也不能免除其賠償責任。
本報撫州訊記者吳芳報道:“交納了一年的車位費,車子卻總被他人劃傷,找到物管,對方也拒絕擔責。”昨日,撫州市西湖綠洲天慶園住宅小區的業主范先生向本報投訴該小區的邦和物業管理公司。
“我們在監控錄像里根本也找不到破壞者,我們也不可能承擔這個責任,”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值班保安表示。
對此,江西民鑒律師事務所的毛群凡律師表示,業主在小區購買了車位的使用權,并將小車停在擁有使用權的車位上,小車出現遭人破壞、損壞的情況,小區物業須承擔賠償責任。即使找不到破壞者,也不能免除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