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消防部門昨天介紹,本市一小區地下室變身可燃物品倉庫,電線亂拉亂接,存在重大火災隱患。10日下午,公安和消防部門聯合執法,查封了位于黃浦區復興東路701弄新地苑大廈商住樓地下室倉庫,并對違法嫌疑人、小區物業經理唐燁及分管安全的工程部負責人姚俊杰分別處以行政拘留,對大廈物業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
該商住樓地下室面積約2000平方米,被物業公司擅自改為可燃物品倉庫后,分隔成數十幾個大小不同的房間,里面堆滿了計劃圣誕節前銷售的裝飾用品和各種玩具等小商品。倉庫內,裝滿商品的紙箱隨意堆放,有的距離照明燈具不足10厘米;通電的電器控制柜上堆滿了紙箱等易燃物。此外,該大廈地下室消防安全管理也不符安全要求,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可燃物品倉庫燈具不符合要求,且大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存在故障。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