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龍先生來電:我是贛縣縣城天和花園的住戶。因為最近我把汽車出售了,所以就把租用的停車位轉租給了別人,但是該小區物業在得知之后,就通知我不能把停車位轉租給別人。對此我很不理解。
見習記者劉志剛調查:針對龍先生反映的情況,日前,記者來到該小區采訪。據該小區物業的一名負責人介紹,物業并不是不允許龍先生把停車位轉租給別人,只是小區內的停車位應首先滿足小區內居民的需求,若小區內的停車位確實充足,那么龍先生方能轉租停車位,同時龍先生應在第一時間告知物業,這樣才能方便物業管理。但龍先生在轉租停車位后,并沒有以任何方式告知物業,這使得物業對該車位的管理極為不便,所以物業才通知龍先生暫時不能轉租停車位。
近日,記者獲悉,龍先生與該小區物業協商之后,已經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物業,目前物業也已同意龍先生的轉租請求,但要求龍先生必要時需協助物業做好該停車位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