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的武漢無處不存在著傳奇,連日的瓢潑大雨讓江城武漢華麗變身“東方威尼斯”,暴雨下的城市光怪陸離,有人苦中作樂,有人苦不堪言。這不麻煩就來了:許多戶住宅都出現淹水和漏水的情況,這個時候人們往往忽視自己的應該享有的權利——使用住房維修基金。這個看似陌生但是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的專項基金是怎樣的使用的?我們將會為您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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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購房合同范本一
住房維修基金專項專用
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小區開單棟住宅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宅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道、池、陰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住房維修基金專項繳納
商品住宅銷售時,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的繳交約定,并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由購房者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開發建設單位移交住宅區時,按照住宅區總規模建安造價1.5%(配置有電梯的住宅樓按2.5%)的比例提取維修基金,該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售房單位代收或提取的維修基金,應當在收到維修基金之日起十日內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維修基金繳交登記,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實行專戶管理。
住房維修基金使用程序
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的使用,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物業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準后,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維修基金在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代管期間,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單位提出維修使用計劃,經相關業主同意,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并通知銀行劃撥資金
業主委員會可將維修基金委托物業管理單位代管。
房屋維修基金是否可以用到他處?
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于購買國債或者用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令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并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