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1.0目的 確保接管的物業符合設計的使用要求并與物業管理合同中記載的狀態相符合。 2.0應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新接管的物業。 3.0參考文件 3.1《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3.2《物業管理條例》; 3.3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4.0相關說明 物業接管小組
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1.0目的
確保接管的物業符合設計的使用要求并與物業管理合同中記載的狀態相符合。
2.0應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新接管的物業。
3.0參考文件
3.1《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3.2《物業管理條例》;
3.3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4.0相關說明
物業接管小組:由項目總經理指定的下列部門人員組成:項目工程部、物業公司負責人,以及物業公司各專業人員。
5.0責任
5.1項目總經理負責組建物業接管小組并委任組長,審批物業接管計劃。
5.2物業接管小組組長負責擬定物業接管計劃并組織執行該計劃。
5.3物業接管小組成員(以下簡稱驗收責任人)負責物業的接管驗收。
6.0資格或培訓
執行本程序的物業接管小組成員中工程技術人員須經過相關專業的教育或培訓。
7.0程序或步驟
7.1物業接管計劃的提出
7.1.1項目總經理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規定的接管日期前,從項目各部門抽調人員,成立物業接管小組,并委任小組組長。
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1.0目的 確保接管的物業符合設計的使用要求并與物業管理合同中記載的狀態相符合。 2.0應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新接管的物業。 3.0參考文件 3.1《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3.2《物業管理條例》; 3.3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4.0相關說明 物業接管小組
7.1.2小組組長擬定物業接管計劃并報項目總經理審批,物業接管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7.1.2.1物業接管驗收項目清單;
7.2.2.2小組人員分工;
7.2.2.3接管日程安排;
7.2.2.4其他(如提前介入在建工程驗收等)。
小組組長擬定接管計劃時應注意,圖紙資料應至少提前于該實物移交七天完成驗收并歸檔。
7.1.3項目總經理批準的接管計劃由小組組長組織執行。
7.2圖紙資料的驗收
7.2.1負責圖紙驗收的責任人應按計劃規定的時限完成圖紙資料的清點和校對工作,認為缺少有關資料時,應向移交單位索取。
7.2.2應予驗收的文檔資料一般應包括:
7.2.2.1全套工程竣工圖紙(含小區規劃圖);
7.2.2.2機電設備使用說明書,隨機資料、工具等;
7.2.2.3機電設備購銷合同(復印件);
7.2.2.4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7.2.2.5電梯使用許可證;
7.2.2.6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2.2.7供水、供電的指標批文;
7.2.2.8供氣系統驗收證明(含指標批文);
7.2.2.9消防系統驗收證明;
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1.0目的 確保接管的物業符合設計的使用要求并與物業管理合同中記載的狀態相符合。 2.0應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新接管的物業。 3.0參考文件 3.1《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3.2《物業管理條例》; 3.3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4.0相關說明 物業接管小組
7.2.2.10其他資料。
7.2.3驗收責任人填寫《房屋及共用設施驗收記錄表》和《房屋及共用設施清單》,并與移交單位人員共同核實無誤后,雙方簽字,即完成驗收。
7.2.4《房屋及共用設施驗收記錄表》和《房屋及共用設施清單》由驗收責任人交
接管小組組長審閱后歸檔。
7.3物業現場驗收
7.3.1房屋及分戶設施的驗收
7.3.1.1驗收責任人根據接管計劃的分工對房屋及分戶設施進行驗收,驗收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a)房屋墻、地、門、窗裝修情況;
b)有線電視、電話、智能化系統情況;
c)水、電、氣設施,五金、潔具及其他設施(按設計及房屋銷售合同規定);
d)其他(按房屋使用功能劃分,各功能房屋具有各不同功能設施)。
7.3.1.2驗收要求
a)房屋本體和分戶(層)設施符合設計要求和具備使用條件。
b)設施項目、數量符合售樓合同、規劃建設的規定。
c)房屋本體和分戶設施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必須符合《房屋接管驗收標準》的第4.5章的有關規定。
d)同開發商和保修單位簽訂有關保修協議,明確保修期限和保修項目。
7.3.2公共設備設施驗收
7.3.2.1驗收責任人根據接管計劃的分工對共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項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給排水系統;
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1.0目的 確保接管的物業符合設計的使用要求并與物業管理合同中記載的狀態相符合。 2.0應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新接管的物業。 3.0參考文件 3.1《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3.2《物業管理條例》; 3.3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4.0相關說明 物業接管小組
b)電氣系統;
c)燃氣系統;
d)空調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