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女子張某用房子抵押借錢,作為抵押的房子被人偽造簽名轉讓了,6年后她才知道真相。昨天,媒體從張某的律師處獲悉,她將打行政官司,確認房子的過戶無效。
張某與丈夫雷某在2001年買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05年,雷某向李某借款5萬元,并用自家房子做抵押(并沒有到相關部門進行登記),他還把房產證給了李某。不久,李某一家搬入房子居住。
張某事后聽雷某說起此事,并未在意,兩口子也一直在外打工。今年7月中旬,有人告訴張某說她的房子被賣了。張某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得知該房屋已經在2008年以房屋買賣的形式過戶給王某。在查看過戶的材料后,她發現有人偽造了自己兩口子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簽名。
后經過多方調查得知,這套房子被李某以5萬元的價錢賣給了親戚王某,王某偽造了資料辦理了過戶手續。
昨天,張某的代理人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付堅指出,王某偽造了張某夫婦的身份資料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將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還將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房屋管理部門撤銷向王某頒發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