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用于房屋權屬登記等房屋管理的房屋測繪成果的審核(非行政許可審批)
2. 辦理單位:北海市建設委員會
3. 辦理窗口: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窗口(北海大道建設大廈西一樓)
4. 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單位),10個工作日(個人)
5. 聯系電話:2023505(窗口)
6. 投訴電話:2031048
二、法定依據
《房產測繪管理辦法》(建設部、國家測繪局令第83號)
三、非行政收費依據及標準(無)
四、辦理程序
(一)商品房項目預測繪項目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中心辦證大廳測繪備案受理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有可更正錯誤、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補正后受理)。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備案,對暫緩備案、不予備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正式受理后,經辦人進行初審、數據錄入、核檔并在10個工作日(含決定是否予以備案的7個工作日)內作出商品房預測繪成果備案意見移交審核;
第二步: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第三步:中心領導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準;
第四步:向申請人出具《商品房預測繪成果備案意見》。
(二)新建、擴建、改建房(單位)項目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中心辦證大廳測繪備案受理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有可更正錯誤、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補正后受理)。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備案,對暫緩備案、不予備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正式受理后,經辦人進行初審、數據錄入、核檔、實地查看并在10個工作日(含決定是否予以備案的7個工作日)內作出商品房測繪成果備案意見移交審核;
第二步: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第三步:中心領導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準;
第四步:電話通知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登記,備案材料中心業務科室內部流轉;或并向申請人出具《商品房測繪成果備案意見》。
(三)新建、擴建、改建房(個人)項目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中心辦證大廳測繪備案受理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有可更正錯誤、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補正后受理)。正式受理后,經辦人進行初審、數據錄入、核檔、實地查看并在5個工作日測繪成果備案意見移交審核;
第二步: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第三步:電話通知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登記,備案材料中心業務科室內部流轉。
(四)商業、辦公用房權屬分割項目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中心辦證大廳測繪備案受理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如有可更正錯誤、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補正后受理)。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備案,對暫緩備案、不予備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正式受理后,經辦人進行初審、數據錄入、核檔、實地查看并在10個工作日(含決定是否予以備案的7個工作日)內作出測繪成果備案意見移交審核;
第二步: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第三步:中心領導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準;
第四步:電話通知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登記,備案材料中心業務科室內部流轉。
五、申請材料(注:所有材料必須加蓋公章,復印件應提供原件核驗)
(一)商品房項目
1. 北海市房產面積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 北海市房產測繪成果報告書、電子文檔;
3. 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圖原件(平面圖、結構圖、立面圖、剖面圖)及審查合格證明或圖紙審查報告(復印件);
4. 規劃設計方案(原件);
5. 規劃總平圖(復印件);(標注幢號的分布情況)
6.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認定表;
7.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8.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復印件);
9. 人防辦意見或人防區域劃分圖(指有地下室的建筑);
10. 市地名辦、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名稱或街道、門牌證明(復印件);
11. 建立樓盤表(在“北海房地產”網站的“數據采集”入口錄入相關信息);
12. 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13. 法人委托代辦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14. 物業管理用房的情況說明;
15. 其它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二)新建、擴建、改建房(單位或個人)項目
1. 北海市房產面積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 北海市房產測繪成果報告書、電子文檔;
3. 規劃總平圖(復印件);(標注幢號的分布情況)
4. 建筑竣工圖原件(平面圖、結構圖、立面圖、剖面圖);
5. 人防辦意見或人防區域劃分圖(指有地下室的建筑);
6.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7. 建立樓盤表(在“北海房地產”網站的“數據采集”入口錄入相關信息);
8.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復印件);
9. 市地名辦、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名稱或街道、門牌證明(復印件);
10.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復印件);
11. 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12. 法人委托代辦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13. 其它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注:⑴個人建房不需要提交上述的(3)、(4)、(5)、(6)、(7)、(10)、(11)、(12)項;
⑵改、擴建房需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三)商業、辦公用房權屬分割項目
(1)北海市房產面積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北海市房產測繪成果報告書、電子文檔;
(3)原設計施工圖或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分割平面圖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