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房產證的(集)字號商品房到底能否上市流通交易?按照48號文補辦手續的樓盤有哪些情況?違法集資房被查處,業主情況如何?半月來,記者圍繞著集資房歷史遺留問題,向政府部門、樓盤、業主、開發商了解相關情況。
2006年:符合規定的(集)字號商品房能否上市?
廣州市政府1997年出臺的《關于處理我市農村集資房問題的決定》(48號文)對補辦完手續后的集資房上市方面的相關規定如下:對不影響城市規劃的集資房,由規劃部門責令其經辦機構限期補交、補辦“集資房”市政、公用設施配套統籌資金和相關手續。對業主而言,集資房核發的房地產權屬證書加蓋特殊標識。而且自1996年5月1日起,五年內不準進入二級市場交易流通;五年后,如要進入二級市場交易的,必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再補交有關稅費。
2005年初,有房產證的農村集資房今年有望上市的消息曾經被廣州市多家媒體報道。據《新快報》報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產權地籍處人士表示,該局正在研究一套已取得了房產證的農村集資房上市的政策辦法,今年將把該方案提交給市政府。如今1年時間過去,辦妥手續,補交費稅持有房產證5年以上的(集)字號商品房到底能否上市?記者采訪了相關業主和部門。
置業中介:有關部門已默許 實際操作有風險
記者來到滿堂紅置業有限公司以業主身份咨詢集資房買賣事宜,中介人員告訴記者,48號文件中規定了1996年以前補齊規劃手續的集資房5年內不得進入二級房屋市場買賣,現在已過了禁止買賣時限,置業中介認為有關部門已默許可以進行交易。合富置業的中介人員對記者說,集資房因為不能做按揭,需要一次性付款,所以買賣風險很大,他們公司一般不受理此類業務,但是業界有買賣集資房的先例。記者又來到中原置業詢問,該門市業務經理說符合政府規定,補齊土地出讓金的集資房是可以進行買賣,但是他們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少接到集資房的交易,所以操作上會有盲點,為了規避風險,該置業公司是不受理此類業務的。
租戶:沒聽說哪個業主要賣房子
位于員村一橫路的怡景花園,也是早期修建的集資房樓盤之一。據了解,怡景花園南區F棟樓房都是拿到了房產證的(集)字號商品房。記者以購買房者身份前往了解情況,在怡景花園F棟樓房,記者詢問了數十戶人家,發現都是租住,一租戶告訴記者,這幾棟樓幾乎住的都是租客,沒有聽說有哪個業主要賣房子。怡景花園內的一個小賣部門口貼滿了出租房屋的信息,周圍的住戶告訴記者,怡景花園的租、售房信息全部能在那里打聽到。小賣部老板告訴記者,在怡景花園確實有不少已經擁有房產證5年以上的房子,到底現在能不能買賣他也說不準,但是至今也沒聽說過有賣出去辦好手續了的。他對記者說,以贈送的名義倒是有過先例,可以變相把房子賣掉。
結果:集資房“正身”有商量
記者近日就市民關心的集資房何時上市問題,走訪了廣州市房管局。該局宣教處一位姓吳的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新的政策出臺前,對集資房上市仍沿用過去的政策。而且政策的制定是由法制辦負責,房管局只是執行政策。而其它方面,他并不愿意多談。記者后來到集資房比較集中的白云區相關部門了解集資房上市情況,最后也沒有結果。
有業內人士指出,政府遲遲沒有出臺相關政策為集資房“正身”,可能考慮目前廣州房地產市場趨于飽和,如果在短時間內將相當規模的集資房納入商品房交易范疇,可能會引起房地產市場的供大于求。還有人認為可能是因為政府部門對集資房上市相關的細則,以及相關的測算方法和收費標準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意見,使政策出現“難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