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買了經濟適用房后高價轉讓,有無具體規定?
市民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后,住宅便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可以上市交易。我市在經濟適用住房房地產權證明中,分別標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面積和商品住房價格面積,上市出售時,補繳土地出讓金,而且這個家庭今后不再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優惠。
我市即將調整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對有關經濟房交易的范圍、方式等將作出新的規定,嚴禁炒賣經濟適用房。考慮的方案一是規定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在5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二是經濟適用房在轉讓時,只能賣給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
二、有市民反映,目前部分經濟適用房的價格過高,今后有沒有相應的辦法?
目前我市實行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屬于事后管理,開發商在項目完成后,向物價部門申報,然后由物價部門和國土部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實行的是政府審批、社會公示的程序來確定價格。今后將考慮改變這一模式,初步設想的一種辦法是,政府根據土地成本等因素,在項目開發前就先行確定經濟適用房價格,然后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選擇開發建設單位。經濟適用住房在銷售時,將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進行。
三、當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出現多戶家庭爭購一套房子時,如何確定購買的資格?
據統計,我市已有九千多戶家庭領取了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證明》,由于房源有限,當出現多戶爭購一套房時,住宅發展中心將根據各戶家庭的收入情況、現有住房情況等進行比較,將房子賣給最需要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
四、經濟房主要供給什么人?
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我市確定購買對象的家庭年收入應在5萬元以下,目前來看,這個標準定得有些寬。外地已將居民分為高收入、中等收入、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四個檔次,高收入者通過購買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低收入家庭通過廉租房等解決,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通過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來解決。我市今后的經濟適用房銷售將考慮采取定向供應的方式,先解決確實需要住房的用戶。
五、經濟適用住房的質量和建設水平能否保證?
實施“一審、四驗、一試驗”的質量監管模式,加強工程結構質量監管、功能質量檢查、環境質量檢測。同時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保證經濟房的質量和檔次。
六、今后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方面有何打算?
由于市場供求結構不夠平衡,目前我市出現了商品房價格增長過快的問題,市委市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把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作為新一屆政府從根本上解決市民住房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據市政府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具體要求,依據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情況,經濟適用住房辦公室正在積極組織擬定今后三至五年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計劃,預計今后幾年,計劃開工的建設規模將會遠遠大于今年,將規劃建設一批上規模、環境優美、配套齊全、生活便利、價格經濟的經濟適用住房居住區,使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有房買、買起房。
七、2003年雖然竣工了6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但為什么人們都覺得買不到經濟房呢?
今年竣工的6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共有七千套左右。今年采取的主要是定向供應方式,一是供應就地安置的市民,二是供應重點工程拆遷的居民。這部分大約占了5000戶左右。另外,市住宅發展中心還公布了一些房源,目前已有兩千戶符合條件的家庭購買了經濟房。
八、我市已建立的住房供應體系是如何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
我市基本建立起“兩渠道、三層次、三類型”的住房供應體系,即通過市場和政府保障兩個渠道,面向最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三個收入層次,按需求提供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住房三個類型,重點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2000年,又將經濟適用住房納入了“統一征地、統一規劃、統一配套、統一建設、統一銷售”的“五統一”軌道,進一步規范了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住房供應體系全面啟動。(記者 蘆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