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happyhero在線問:我想咨詢一下,贈予得來的房產,過五年后買賣,并是唯一住房,是否還交個人所得稅?謝謝!
黃進:沈陽市地稅局相關部門就此問題的回答是,贈予房產,從被贈人獲得產權證之日開始計算,五年之內出賣,需收取差額的5.5%營業稅與差額的20%個人所得稅,五年之后出賣,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免收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
出賣時,出賣人需向各區地稅局申請評估房產,征稅標準以評估價為準。區地稅局在收到出賣人申請后,會向市房產局相關部門申請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及房產評估價值。稅費計算公式為,以評估價值減去原購買合同金額,按比例收取稅費。
其他讀者,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公開熱線12366進行咨詢,或到各區地稅局綜合部進行現場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