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房改房?
答:房改房就是指職工已按照國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
2、已購公房能否上市?如果可以應如何上市?
答:已購而且手續完備的公房是允許上市的。已購公房如果需要上市必須遵循以 下程序辦理:
(1)準備上市的房改房應先由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確認房屋測量面積。
(2)職工將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應如實填報《廣州市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核準表》,由原產權單位核對有否違反購房約定,如屬出售的,由原產權單位加具是否購買的意見,提交以下材料向市房改辦申請辦理所購公有住房上市核準手續;《廣州市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核準表》(一式六份);《房地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交換、贈與的,必須按成本價付清房款;《廣州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
(3)經市房改辦核準,允許上市的,應按出售、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交易過戶、產權登記、抵押登記、租賃登記手續。
3、已購公房應如何進行出售交換?
答:已購公房如進行出售交換時必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未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的,到市房地產測繪所辦理委托測量手續,計算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2)到市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人在市房地產交易所發出《房屋交易過戶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及國有土地使用出讓金,并按規定把屬于原產權單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由市房改辦核準并開具證明后,到上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市房地產登記所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證〉。
4、已購公房贈與要辦理那些手續?
答:如果是已購公房需要辦理贈與的必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未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的,到市房地產測繪所辦理委托測量手續,計算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2)到市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人在市房地產交易所發出《房屋交易過戶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及國有土地使用出讓金,并按規定把屬于原產權單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由市房改辦核準并開具證明后,到上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市房地產登記所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領取《房地產證》。
(3)到公證處開具《評估介紹信》后,持該介紹信和上述有關房屋產權的證件到市房地產估價所估價,并持該所出具的有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5、對房屋上市買賣的行為可以委托中介代理進行嗎?中介代理的收費有具體規定嗎?
答:可以的。因為房地產中介是一種為房地產買賣雙方介紹交易,以獲取傭金的單位商業機構。
國家有關部門對房地產各種中介服務收費標準都有明確規定:
(1)房地產咨詢費
凡是向房地產中介機構咨詢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等服務的行為都是屬于房地產咨詢,必須支付房地產咨詢費。房地產咨詢費按服務形式可分為“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
* 口頭咨詢費:按照咨詢服務所需要時間結合咨詢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由雙方協定收費標準。
* 書面咨詢費:按照咨詢報告的技術難度、工作繁簡結合物業金額大小計收:普通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技術難度大、情況復雜、耗用人員和時間較多的咨詢報告,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提幅到咨詢物業金額的2.5%左右。
(2)房地產代理費
對房地產代理收費的原則是商品房價值量大的,收費比例低,價值量小的,收費比例高,分檔次計收:
* 交易額50萬元以下,收費為交易額2%;
* 交易額50萬—100萬元部分,收費為1.5%;
* 交易額100萬元以上部分,收費為1%.
如果是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是由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適當提高到3%.
6、房屋買賣的中介服務費應該由那方支付?
答: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房屋買賣經過中介機構代理的,如購房者委托中介機構代買房屋,其中介服務費由購房者支付。如果是賣房者委托中介機構代賣房屋的,其中介費則由賣房者支付。如果買賣雙方協商同意時也可由買賣雙方各付50%.
7、房改房上市交易屬于私房交易嗎?國家對房改房上市交易有那些優惠政策?
答:房改房盡管屬于私人擁有,但由于房屋來源不同,所以它與普通私房在交易上是有不同的政策對待。
政府為了支持房改房上市,提供了非常優惠的政策,如交易時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土地增值稅,自住滿5年以上的,免征個人所得稅。比起正常商品房的交易稅費可謂著數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