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9日發布消息稱,從8月1日起,武漢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提取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其現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由140平方米以下調整為144平方米以下。
此前,武漢關于二套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的政策一直是以現住房面積140平方米以下為控制標準,即首套房超過140平方米,二套房不能提取公積金或進行公積金貸款。7月26日,武漢市房管局也下發通知,下調普通住房標準,取消了房屋總價標準的要求,房屋面積標準也由原來的140平方米放寬至144平方米。
業內人士表示,購買首套房為140至143平方米,有二套房購買意向的市民,將是本次公積金新政的直接受益者。武漢市公積金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進一步滿足繳存職工家庭改善性住房消費需求,充分發揮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此前已經受理的提取、貸款業務仍然按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