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按照評估價征稅,陰陽合同等行為將遭到禁止。地稅部門今后將對每一套交易的二手房進行評估,如果買賣雙方約定的成交價低于地稅評估價,則一律按地稅的評估價來計稅。
●此項新政將成為購房“陰陽合同”的終結者
●7月15日起海滄試行,明年7月1日起全市推行
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的末日來了。導報記者昨日獲悉,地稅部門今后將對每一套交易的二手房進行評估,如果買賣雙方約定的成交價低于地稅評估價,則一律按地稅的評估價來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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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新政策將于7月15日起在海滄試點進行,并計劃從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
一套房子,買賣雙方明明是以100萬成交,但為了少繳稅,雙方會再簽一個假合同,說是以50萬成交。這樣一來,雙方繳的稅就少了很多——— 這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
為了根治“陰陽合同”,市地稅局開發出一款軟件系統,名為“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7月15日起,海滄區的各類存量房(主要是二手房)在買賣時,都要用這款系統評估其交易價值。而買賣雙方要繳納多少二手房稅費,都參照這個評估價來算。
據了解,實行了這種計稅新政策后,二手房買賣的繳稅標準將出現新變化:如果買賣雙方申報的合同簽訂交易價高于計稅評估價,就以合同簽訂交易價作為計稅依據;如果買賣雙方申報的合同簽訂交易價低于計稅評估價且無正當理由,則按地稅部門給出的計稅評估價來計稅。
市民如果對計稅評估價有異議,可向地稅部門申請復核。
新政策實施后,稅務機關會對二手房買賣雙方提交的購房合同備案進行審查,確定應納稅費沒問題后,才發放土地房屋權證。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地稅部門通過評估系統計算出的計稅評估價,具有科學性和權威性,也接近于存量房的實際成交價。